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国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国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国税和地税分别缴纳那些税种?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业务需同时向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服务型业务向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如果合作社有非免税项目的经营性业务,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地税部门涉及的主要税种为: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及企业所得税等。但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主要税种国家都有相关税收优惠出台,对于有税收优惠的生产、经营范围,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可以减免。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税务登记中属什么经济类型?
办理税务登记时登记类型为其他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兴市场主体。税务登记属于企业(属于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中的其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税务登记在审批大厅国税局窗口办理,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农业合作社开具的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吗?
目前的政策是可以抵扣的。 根据《增值税专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第156号)第十条规定,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因此,农业合作社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不能开具专用***。但是,一般纳税人的购买方却可以用农业合作社开具的农产品普通***抵扣13%的税款。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如果是农业合作社的开具农产品的普通***,可以抵扣13%的增值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农业合作社如开***是否减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农业合作社的免税销售[_a***_],为直接减免增值税,那么 销售收入中不含增值税,分录为,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国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国税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