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其他合作社成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其他合作社成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成员怎么除名?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成员大会或者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①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②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③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合作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因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被除名的,须对本社作出相应赔偿。
领办合作社成员必须是村两委成员吗?
回答如下:不是必须的,但应该优先考虑村两委成员和有经济管理能力的人员加入合作社,以确保合作社的运营和管理具有较高的水平和能力。同时,合作社成员应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合作社成员5人必须是一个村的吗?合作社出资需要验资吗?
合作社成员5人可以不是一个村,农村户口即可。合作社不是法人,出资不需要验资。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
第十四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第十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此外,对合作社自然人成员没有其他限制。没有规定一定要一个村的。合作社的出资按照章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最低额,也不需要验资。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规定请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养殖合作社怎么更换社员?
1、养殖合作社更换社员,可以由原社员将自己所持有的股金在争得其他社员同意后,转让给没有入社的农民而成为合作社新的社员,达到更换社员的目的。
2、养殖合作社更换社员,还可以根据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老社员退出合作社,吸收一批新社员加入,达到更换社员的目的。
农民合作社成员可以既是理事会成员又是监事会成员?
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大会选举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如果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的资格条件等,由合作社章程规定。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其他合作社成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其他合作社成员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