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本年盈余分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本年盈余分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上年有亏损,本年有利润,是否要提盈余公积?
1、盈余公积的计提,以前年度无亏损,当年也无亏损,则计提基数是当年净利润;
2、当年有亏损时,不计提盈余公积;
3、以前年度有亏损,先用当年实现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如果不足弥补的,不计提;
4、以前年度有亏损,用当年实现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如果弥补亏损后尚有多余,则剩下的部分做为基数计提盈余公积。
年末未分配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本年净利润+盈余公积增加数?
这个公式在描述年末未分配利润的计算时,实际上是不完全准确的。年末未分配利润的计算通常只涉及年初未分配利润和本年净利润,而不包括盈余公积的增加数。
正确的公式应该是:
年末未分配利润 = 年初未分配利润 + 本年净利润 - 本年提取的盈余公积
这里,“本年提取的盈余公积”是指公司在本年度从净利润中提取出来,用于增加盈余公积的金额。盈余公积是公司为了弥补未来可能的亏损或扩大经营规模而设置的内部积累资金
如果公式中包含了“盈余公积增加数”,那么这实际上包括了所有导致盈余公积增加的因素,而不仅仅是本年从净利润中提取的部分。这可能包括其他来源的盈余公积增加,如股东捐赠、资产重估增值等,这些通常与年末未分配利润的计算无关。
因此,在计算年末未分配利润时,应该只考虑年初未分配利润、本年净利润和本年提取的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本年累计数怎么计算?
如果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为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就是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作为基础乘以适用比例.如果年初有亏损,先补亏,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当然了,如果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净利润还为正数,则依旧可以继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分配步骤为: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计算出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第一步,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第二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 第三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第四步,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本年盈余分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本年盈余分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