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股权结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股权结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哪些人有农村股权?
农村经济合作社股权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的。一般来说,一旦一个村成立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就会给股东们分配股权。但是这个股东首先得确认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才行,如果确认了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不会被分配股权。
根据我国政策,是要将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折算成股份并量化至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只要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有资格发放农村股权证。
对此,各个地区会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办法,完成成员身份确认登记在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列为集体资产折股量化人员。
综合地方实践来看,主要包括以下人群:
(1)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出生且户口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
(2)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婚且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
(3)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办理子女收养手续且其所收养子女户口已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
(4)户籍原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因升学户籍迁出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5)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
(6)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
(7)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国防建设或其他政策性原因,应该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其他人员;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村班子吗?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是村班子,村班子应该是村委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该是属于参股的全体村民所有的经济组织。它不属于村集体所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只对入股的村民负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做出的决议只能限于入股村民,而对没入股的村民无效。只有村委会的决议适用于全体村民。因为只有村委会是村的领导班子。
什么是农民股份制土地合作社?
在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按照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农民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股权,委托合作社经营,按照股份从土地经营收益中获得一定比例分配的土地合作经营形式。形象地说就是:“土地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有地不种地,收益靠分红。”
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的简要程序是:发起人向农林部门提出申请——农林部门审核批复——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主要有三种形式:一、单一以土地入股,入股土地原则上不作价,一般也称内股外租型改革;二、土地作价入股,参与经营开发;三、承包土地与社区集体资产统一入股或量化,实行股份化经营。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原则是:一、依法原则。以《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二、自愿原则。尊重农民意愿,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土地股份合作社组织机构主要为社员(代表)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成员由入股社员或社员代表民主选举产生,合作社机构与村行政组织脱钩。
什么是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
新型农村合作社特指在我国农村80年代以后出现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我国农村的专业合作社、社区合作社、专业(行业)协会、各类经济联合体等组织的总称。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2006年10月3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合作社法》,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法律规范。新型农村合作社与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以下区别: 1.新型农村合作社是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新型农村合作社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产生的,在它的发展过程中,没有来自政府的行政干预,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农民加入经济合作社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在遵守本社章程的前提下,仍然具有生产经营自***。 2.新型农村合作社遵循“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农民可以根据自己意愿加入一个或者多个合作社,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退出合作社,并依法办理相关的财产交割。 3.新型农村合作社的主要功能是为社员提供市场交易上的必要服务。由于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社尚处于起步阶段,所以一般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而是以为组织成员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但对于同其他的合作经济组织或非本组织的社员进行交易时,则往往会追求合作经济组织的[_a***_]最大化。合作经济组织的盈余,除留一小部分做公共积累外,大部分要根据社员与合作社发生的交易额的多少按比例返还给社员。 4.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的独立的市场主体。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成立目的、决策机制和盈余分配方式等特征看,既不同于以公司为代表的企业法人,也不同于社会团体法人,也不是个人合伙或者合伙企业,是一种全新的经济组织形态。《合作社法》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赋予其法人资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股权结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股权结构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