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形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形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
新型农村合作社特指在我国农村80年代以后出现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我国农村的专业合作社、社区合作社、专业(行业)协会、各类经济联合体等组织的总称。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2006年10月3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合作社法》,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法律规范。新型农村合作社与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以下区别: 1.新型农村合作社是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新型农村合作社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产生的,在它的发展过程中,没有来自政府的行政干预,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农民加入经济合作社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在遵守本社章程的前提下,仍然具有生产经营自***。 2.新型农村合作社遵循“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农民可以根据自己意愿加入一个或者多个合作社,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退出合作社,并依法办理相关的财产交割。 3.新型农村合作社的主要功能是为社员提供市场交易上的必要服务。由于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社尚处于起步阶段,所以一般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而是以为组织成员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但对于同其他的合作经济组织或非本组织的社员进行交易时,则往往会追求合作经济组织的利润最大化。合作经济组织的盈余,除留一小部分做公共积累外,大部分要根据社员与合作社发生的交易额的多少按比例返还给社员。 4.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的独立的市场主体。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成立目的、决策机制和盈余分配方式等特征看,既不同于以公司为代表的企业法人,也不同于社会团体法人,也不是个人合伙或者合伙企业,是一种全新的经济组织形态。《合作社法》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赋予其法人资格。
专业合作社是属于民间非营利组织还是小企业会计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既不非盈利组织,也不是小企业,它是一种经济组织。
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不同于企业法人、也不同于社会团体法人,而是一种全新的经济组织形态。
自愿、自治和民治管理是合作社制度最基本的特征。合作社作为一种独特的经济组织形式,其内部制度与公司型企业相比有着本质区别。合作社的主要功能是为社员提供交易上所需的服务。合作社与社员的交易不以盈利为目的。
合作社的盈余,除了一小部分留作公共积累外,大部分要根据社员与合作社发生的交易额的多少进行分配。实行按股分红与按交易额分红相结合,以按交易额分红为主,是合作社分配制度的基本特征。
农合组织是个体吗?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又称农业合作社,是指农民,尤其是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农业小生产者为了维护和改善各自的生产及生活条件,在自愿互助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守合作社的法律和规章制度,联合从事特定经济活动所组成的企业组织形式。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盈利以成员与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交易额分配为主。
所以,农业合作组织既不是盈利公司也不是个体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形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形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