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征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征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土地流转入股成立合作社以后土地补偿给谁?
土地被流转后征地补偿的分配,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转租村民土地,征收了,村民有权和村里拿青苗补偿款吗?
土地是需要依法征收的,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需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等一系列法定程序。我国幅员辽阔,区域地价、物价水平差距很大,其补偿款各地有不同规定标准,但总体分两部分:一块属于土地所有权征收补偿,归土地所有者,也就是村经济合作社(有些经济合作社有约定,可能会把自留地和宅基地的征收款转分配给原使用人);另一块是对地面附着物的补偿,包括青苗补偿费,这主要是对土地使用人,也就是附着物和种植物的所有者的补偿。因此,这青苗谁种的,青苗补偿费就归谁;土地租用合同另有约定的则按合同约定处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征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征用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