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主要事实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主要事实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合作社名下厂房可以转到个人名下吗?
农民合作社名下厂房不能转到个人名下,农村农民合作社名下厂房,是农合社的资产,这些资产是农村农合作社为农户深加工修建的厂房,例食品加工,粮食加工等,农合社资产是农合社农工出资修建的,农合社厂房不管是农合社,社长,农合社农工,都不能转入个人名下
农民合作社是几个人、一批人一起利用国家政策和号召,建立了个名义上的组织。
既然合作社有厂房,说明前期确实还干了一些事实,难能可贵值得赞扬。合作社既然有其他人员,是不是能转让厂房,需要征求其他人员的意见。如果大家都同意,那么把合作社的厂房转到个人名下完全可以。集体权转化为个人产权,需要书面材料。
到现在为止,农业的成功模式是哪一种,公司加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人类自从第一次工业革命使个体手工业走向了以集体合作生产为主要模式的集体化生产的道路之后,就发掘出了生产资料的巨大优势,并且促进和带动了科学技术、劳动力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也促使了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翻天覆地的变革,由此才加快了工业革命的飞速发展,有了人们现代化生存的自由空间,有了人们现代化生活的必备条件。
同样的农业社会的发展也应该是这样的,结合我国农村的现状,纵观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和农村人口彻底富裕起来的方式和方法,从历史的经验和现实的结果都告诉了我们,如果单单依靠农民的单打独斗是绝对行不通的,集体化、全民化的道路是唯一必须要经过的成功的路线,***和小X村就是活生生的事例,这是人类社会发展从各自为阵的私有制社会走向所有社会成员分工合作,按劳取酬,各取所需的历史必然,也是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管理水平要不断地得以集体化和全民化合作程度的提高,以适应整体社会发展需要的必然结果。
现在公司加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都是发展农村经济社会的一个补充,从实质上来讲它们还是私营和个体之间的关系,并不具有集体和全民的性质,并不具备有集体和国家力量统一性的安排和计划。因此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大多数的经营主体都是非常短视的,它们各自为阵,逐利而行,当利润的获取维持不了现状的时候,当利益的获得满足不了他们愿望的时候,往往都是在不长的时间内就一哄而散,越搞越乱,越乱越得不到很好的发展,而农民只有在温饱线上来回挣扎。当然了这三种农村经济模式在现实生活中也有成功的个案,但那毕竟是暂时的,因为它们并没有稳固统一的基础来支撑它们长久的事业,这也是事实。
农业成功的最好的模式应该是高举***思想伟大红旗!坚持社会主义集体思想,坚定不移地走伟大的领袖***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就像现在的***人民公社,周家庄人民公社,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团结一致,自力更生,奋发图强,带领农民共同努力,共同发展,共同致富,事实证明只有坚持走***的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才是真正的致富路!高举***思想伟大红旗!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奋斗!
从新中国成立至今,从走过的路回头来看,农业成之路只有伟人***和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探讨的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不管是单干、家庭农场、公司加农戶还是农业合作社,事实证明这些路子都是死胡同。相反一直走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的周家庄、***现在发展的如此之好,人民都过上了近乎共产主义的幸福生活。这是多明显的对比!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主要事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主要事实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