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供销合作社如何分配财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供销合作社如何分配财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供销合作社属于什么机构类型?
供销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的一切资金财产,包括生产资料,流通设施,自有流动资金等,除社员股金属个人所有、集体使用外,都是供销合作社的公共财产,归社员群众共同所有,由供销合作社占有和支配。
国家从法律上确认了供销合作社集体财产的所有权,任何党政机关、单位和个人不能无偿调拨、占用和随意处置。 在经营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由于供销合作社是社员群众自我服务的组织,由社员当家作主,因此,它的业务经营活动是根据社员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进行的,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社会活动的自***。
在核算制度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因此,它在经营活动中,要用好管好自己的资产,搞活经营,取得盈余;经营亏损,要自己负责。在经营机制上,对社员经营服务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其他经济活动实行企业化经营,提高经济效益,不断增强自身为社员群众服务的实力。
在分配上,供销合作社除向国家照章纳税外,税后盈余由供销合作社自主分配。一部分作为公积金,用于发展供销合作事业;一部分按股分红和按在供销合作社的交易额返还给社员;一部分作为合作发展基金和职工***基金等。
供销合作社公积金即积累基金是不可分的,归供销合作社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平调、转移、私分和侵占.在管理制度上,实行民主管理。社员是供销合作社的主人,享有供销合作社的一切权利,履行应承担的义务。
供销社有自己银行吗?
没有。
供销社与银行或金融机构就没有任何关系了。乡村供销社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在“保障物资供给,促进生产发展”为使命的解放初期,一直是我国物资生产资料分配制度的一个主体。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供销社的性质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尤其是供销社历史上经历的两次转为全民所有制和两次退回到集体所有制,几次体制变化后,供销社的性质就慢慢地从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变成了政府的一个部门或全民大集体的企业。
供销社没有自己银行。
供销社有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和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供销社社员代表比例?
按照全国供销总社《章程》和省社《章程》规定,代表名额及分配由省供销合作社研究决定。为充分体现代表性和广泛性,分为社员代表、职工代表、联合社代表三种类别,比例分别为 20%、30%、50%, 其中社员代表 56 名、职工代表 84名、联合社代表 141 名;其中社员代表包括:农民社员代表、综合服务社代表、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代表;职工代表包括:基层供销社代表,各级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事业单位代表,各级供销合作社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代表;联合社代表包括:县及县以上的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代表和机关[_a***_]职工代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供销合作社如何分配财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供销合作社如何分配财产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