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租地台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租地台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农村流转(承包)土地用于种植,国家给的补助是给原土地所有者还是给流转者?
我们村里在一七年就有一部分土地流转给了种粮大户。全村一共流转土地共计五百亩左右。还有三分之二的土地没有参加流转。我家一共有六亩地,全都流转给了种粮大户。每年每亩八百元钱。合同上明确的写着:国家政策性补贴,归种粮大户所有。合同期限是:2017年10月1日至2029年10月1日止。
以下照片是我跟种粮大户的合同原件:
国家的补贴给地主,如果有大面积连片种植补贴(政府补贴300亩以上)这样的补贴高于地补,应该给租地户,而且这几年也是补贴给了租地户,但这些地必须要种植农作物,不准改变土地用途!
这个问题有争论,原土地所有者说,土地是我的,种粮补助也就是得给我的,而土地流转者说,土地是我种的,种粮补助就应当给我,而实际上,补助款都是直接打给了土地所有者的卡上的,也就是说,种植补助款还是到了土地所有者的手中的!
按照粮食直补的精神是,谁种地补给谁,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所以,粮食补助款给原土地所有者,还是给土地流转者,那就得看双方流转土地的合同中,是怎么写的了,如果在合同中,写的粮食直补款给土地所有者,那就给土地所有者了,如果合同中写的是粮食直补款给土地流转者,那就应当给土地流转者了!
如果在土地流转合同中,原土地所有者回避这个问题,就不会在合同上去写上这一条的,不在流转合同中写上这一条,不写上这一条,土地种粮的直补款那就当然就归土地所有者所有了,这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了!
土地流转者如果想去争取粮食直补款,想在这个问题上讨价还价的话,他也知道,这个粮食直补款对土地所有者的重要性,即使土地流转者想去争取这个粮食直补款,土地所有者也绝不会放弃的,因为粮食直补款都是直接打到土地所有者的粮食直补卡里的,到了他们的手里,想让他们再从腰包里把少拿出来那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我认为粮食直补款还是给土地的所有者吧,粮食直补款即然已经进入到了他的种粮直补卡里,你就别让他从兜里拿出来了,而且他也不会拿出来的,土地流转者到是可以在土地流转费的问题上,与土地所有者讨价还价的,可以适当的减少土地流转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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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以后,国家给予农村的农业补贴是给土地原承包者,还是给种植户?农村土地流转之后,国家发放的农业补贴到底应该由谁来领取,种植土地都有哪些补贴?
一、耕地补贴
三项补贴合一之后,农民能够拿到的是耕地保护补贴,这项补贴国家要求是补给种地的农民。农村老家有两亩洼地,一直由邻居种植管理。国家发放农业补贴,目的是保持耕地质量,落荒地、污染地不享受补贴。但是耕地补贴按照当初确权名单发放的,就是由镇里直接打到各家各户。也就是说两亩地当初分给农民时,土地确权是公公的户名,国家发放的补贴银行卡开户的户名也是公公的户名,而老人由于年老,让邻居耕种,只是私人间的感情交流,并没有收取一分土地流转费,所以这部分农业补贴归给了原有人。
二、流转补贴
流转土地可以得到国家补贴,需要有流转合同,这部分补贴发给承包方。小编的娘家在招远南乡的一个小山村,村北的那片地大约有四五百亩,都是当初由村集体分到各家各户的,承包商委托村委出面,和农户谈好流转价格,把小块地连成大片地,流转给承包商。承包商和村委之间签有流转合同,这部分流转土地的农业补贴肯定要归承包商啦,人家农业生产并领取国家发放的农业补贴这是天经地义的,而农民取得的是土地流转的收益,就是转包人付给的承包费用,而且这部分承包费用国家也是有规定的,必须稍微高于农民平时的种地收入,并且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呈逐年增长趋势,这是国家的又一项惠民政策。
三、种植补贴
比如农机购置,秸秆利用补贴等,这也是给承包方应该得的。如果在流转合同的承包期内,所购置的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等,或者是响应国家的号召,秸秆还田而国家所拨的补贴款归承包商所有。承包商己经按照合同付齐了土地流转费,土地转包到手后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相应的种植补贴,都是承包商该得的。后来,土地承包商在耕种几年后由于一些转型生产遇到的问题,不再进行耕种,把土地还给了农民,也就是原承包人,村民领回自家的土地,继续耕种。
以上是小编根据农村老家的土地流转,一些亲身实践心得,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
土地流转后,国家给予的农业补贴是给土地原承包者,还是种植户的问题,我谈谈我个人的观点。
现在在农村,土地流转比较热门,国家也鼓励土地集中经营,不论是新型农民、种植大户、合作社,还是农业企业,很多都从农民手中流转土地进行规模化经营管理。
现在的农业补贴,发放到农户手中的主要就是常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国家保护耕地地力,避免***浪费的一种惠民政策。发放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土地流转后,我觉得农业补贴可在协议中明确,优先发给土地原承包农户。
在湖北,有文件明文规定,农户之间土地流转经营权的,应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协议中明确农业补贴资金受益方。未签订协议的,农业补贴由土地原承包权者享有。
农民土地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比如规模大户、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必须签订流转协议,在财政所备案。协议中必须明确农业补贴资金受益方。一般来说,这些规模大户、合作社和企业也乐于将农业补贴让给原承包经营户,作为从农民手中土地流转的一个条件。毕竟老百姓还是比较看中农业补贴的,这对于从事大规模农业发展的来说,这点农业补贴可有可无。
我们这边有几家农业企业,土地流转后,都是将农业补贴补助给土地原承包户。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租地台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租地台帐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