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土地适用规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土地适用规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全国最大的合作社承包了多少土地?
2014年4月24日,包头市土右旗助农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正式注册成立。联合社集约化经营土地达1500亩,注册资金1000万元,周边达成联合意向的合作社32家,是内蒙古目前规模最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据了解,联合社由土右旗长青农民合作社等5家农民合作社共同出资成立,经营项目涵盖种、养殖、贮藏、销售联合社成员所生产的粮食、蔬菜、肉类。除经营外,联合社还向成员提供所需的生产等技术支持、培训、推广和信息服务等。
为什么国家鼓励土地流转?土地规模经营有哪些好处?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1] 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什么叫规模农户?
规模农户通常指的是在相对较大的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他们可能使用先进的技术和机械设备来种植作物或饲养动物。
与小规模家庭农场相比,规模农户可能具有更高的生产效率和更大的市场影响力。
这种农业模式通常涉及更大规模的投资和管理,并且可能会***用更现代化的农业方法。
农村村民集体共有土地及坡沟田埂,村上要求必须参与农业合作社,这样合理吗?为什么?
非常感谢邀请回答,这个问题的答案显而易见是合理的!
农村村民集体共有土地及沟坡田埂,属于村民集体共有财产,不属于任何个人,受益当然也归村里所有人。
这里说的村上是指的村干部吗?如果这样的话,可以让这些闲置的集体土地加入农业合作社,发挥土地的使用效益,产生的经济效益同样属于村集体所有。
但农村的情况比较复杂,因为没有合理的村管理制度或落实的不到位,很多集体共有土地都被个别人变卖成私人财产,也是现在农村土地流失的最大因素之一!
这只是我个人的见解,欢迎留言交流~
你会作社不等于是全部,占有这些土地的全体成员,土地所有权是本集体成员大家的,承包权是依法家庭方式取得的,又确权了,所以村上无一点权利变动,所有权,和承包权,不是你合作社,和村级给的,不可以。
根据村民自治相关规定,集体土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委员会经过征求大多数村民意见,就可以决定其使用方式,但不能改变土地性质。通过合作社、股田制,可实现规模经营,最大限度节约土地,降低成本,提高收益。
分田单干以经四十年了,人们以经从饥饿时代走向了温饱,这是土地首改者的功劳。但是随着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还远远不能让农民如愿偿还。因此出现了荒田荒土的现象,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家也作出了反映的政策。无论是荒田还是荒土,或者是长期有人耕种的田土,为了壮大和发展集体经济必须有目标有规划地进行统一整治。只要你的田土在规划区的范围之内,在不侵犯原有承包人的收益分配权知情权的情形下,集体有权对该土地进行整合为农村农业合作社经营。原承包人不得因个人私仇阻止集体经济的发展,台高地价伤大多数人的利益,必须积极地配合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规划。
感谢邀请
农村村民集体共有土地,村上要求必须参与农业合作社?我就我们这边的情况谈谈,希望对你有用。
我们这边虽然不是参与农业合作社,但也是全部土地收起来进行政府征用的。当时进行航拍测绘,将所有土地全部测量进去,除了村民自有土地之外进行平摊。其实多余的土地谅是坡沟路田埂那些。也有村民不愿意土地征用,当时就直接召开村民大会,所有村民进行举手表决。超过一半的人同意,就将集体共有土地进行了征用,当然,属于你的部分的补偿款也会给你,你自己的土地不愿意征用的,也不强求。
个人承包的土地,村集体没有权利去强行要求你怎么做,但是,集体共有土地可以由集体共同表决。至少,不能由个人原因,而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
而你说的参与农业合作社,我想也是异曲同共,你自己的土地你自己有使用权,你可以不参与农业使用社,但是,集体土地,可以要求村集体以表决的方式去决定。
再次感谢你的邀请。
到此,[_a***_]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土地适用规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土地适用规模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