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乡镇供销合作社土地来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乡镇供销合作社土地来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供销社名称的由来?
供销社的产生,实际上是诞生于土地革命时期的鄂豫皖苏区。建国后是中国特殊的一种商业模式,他全称中国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于1950年,曾在中国的历史舞台上有过光辉的一页。
农村供销社房子归谁管?
一般情况下原来供销社的房子地皮都是由最后一批供销社一把手管理,年年征收房子使用人的租金不说,更重要的是供销社的方方面面花花草草俨然成了他的私有财产,也正验证了“当官都比社员强”这句顺口溜。
农村供销社的资产,最初是由国家出资规划建设的,是改革开放以前,为方便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是大集体时代的产物。当时由于生产落后,物资匮乏。为统购统销,保障经济顺畅发展而国家设立的。
改革开放后,商品越来越丰富,由于市场主导了商品价格体系。统购统销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故供销社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其资产仍属于国家的,任何个人都无权归为己有。也无权自行处置。
虽然供销社倒闭了,但房产仍然属于集体资产,不属于任何个人,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置、侵占,或者变卖。资产处置或者盘活,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否则就是违法侵占,承担法律责任
当时办社基本上都是由所在地无偿提供土地,房屋,还有个体商返自愿入股,还有所在地农村个人入股,都是2元至10元的股金。年终分红也只有几毛钱而已。农村供销社是这样成立起来的。到底归谁管,现在是说不清了。
应该归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
过去的供销社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的为城乡居民生活用品而建设的国家统一商品配送销售部门。
全国各地基本上都在乡镇和大一点的村里有供销社。
在商品紧缺的年代确实为人们提供了方便,但是后来商品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极大的丰富了人们需求的商品,供销社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方向。供销社逐渐的退出了市场。当时建设的供销社房屋财产属于国家所有,所以自然归国家管理。具体到各地,就是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管理。
什么是土地托管?
土地托管分全程托管与部分托管。它其实是现实农业劳动中有偿服务的代名词。全程托管是种植方把从耕,种,施肥,施药到收获的全过程托给托管方,收获归自己,付给托管方协定的报酬。这种方法,往往自己的经济效益不大,只是减轻了自己的劳动力而己。部分托管是指让托管方代耕代收。其间的管理自己来做。这种方式既减轻了自身的劳动量,收益还高。这种方法,也正是现实农村散户种植者普遍的做法。土地托管只是新形势下代名词,它老早就在农村中普遍存在了,虽然没有书面合同约定都是口头协议,但实在的农村人都还默契的履行。土地托管与流转最大的区别是地是自己说了算,收多收少都是自己的,有补贴的情况下也是自得,而把土地流转出去则正好相反,你能得到的只是那点流转费,还有那本属于你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土地托管是指部分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者把土地托给种植大户或合作社等组织,并由其代为耕种管理的做法。土地托管现象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土地制度改革进程中产生的新成果。通过规模化的土地托管,有利于实现土地的集约化经营,便于机械化耕作及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管理。
土地托管本质上是一种农业劳动外包。也就是说,土地还是由承包户亲自经营,种什么是自己说了算的,只不过是把部分环节或者所有环节,委托给别人去完成,收获的产品也主要归自己。
土地托管分全程托管、劳务托管和订单托管三种模式。
一是全程托管。托管方收取一定托管费用后,为[_a***_]提供耕种收管售等系列服务。以本方式托管后收获的作物归托管者处理,但收益归农户。
二是劳务托管。农户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全部劳务项目委托给托管方承担,农户负责种子、化肥、农药、水电等全部生产物资。以本方式托管后收获的作物归农户处理。收益当然也归农户。
三是订单托管。农户将农业生产过程中某个时段的劳务项目委托给托管方,托管方按劳务项目获得报酬。以本方式托管后收获的作物归农户处理。收益当然也归农户。
专业说法应该是农业生产托管。农业生产托管是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生产***组织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乡镇供销合作社土地来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乡镇供销合作社土地来源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