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税文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税文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81号文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享受以下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员生产的农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农业合作社开具的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吗?
目前的政策是可以抵扣的。 根据《增值税专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第156号)第十条规定,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因此,农业合作社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不能开具专用***。但是,一般纳税人的购买方却可以用农业合作社开具的农产品普通***抵扣13%的税款。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如果是农业合作社的开具农产品的普通***,可以抵扣13%的增值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农民合作社收购农产品没有***怎么入?
目前购买农产品的抵扣规定包括: (一)《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农业合作社注册资金多少为好?
1.10万股金,一个合作社要5户成为社员或以上才行,每户最多交2万元,都出得起。
2.如果这个合作社经营不下去了,那么会去工商所注销,注销前须清算债务,清算债务有费用,按百比收取,注册资金越多损失越多。
3.合作社与合作社合作变成合作联社,各站50%股份,大家平等,共享红利,共担风险。
感谢邀请!
农业合作社的注册资金跟公司注册有些区别,合作社的注册不需要验资;
因此,农业合作社注册资金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
但是从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后期相关农业补贴的申报、承担国家农业建设项目等等方面考虑,注册资金一般写在500万左右比较合适;
因为农业合作社是近些年国家大力扶持的对象,补贴力度大,合作社更需要起到示范带动性作用,也就是申请的规模上是有要求的,注册资金在500左右, 对于以后政策的申报是都可以的。
从主体、财税、资质认定三个方面给楼主做一个解答。
主体申请:
现在注册资本是认缴制,注册资本不一定能代表企业实力,所以从主体角度来看,并不是注册资本越多越好。
财税:
现在虽然是认缴制,"认缴未实缴的注册资本由于[_a***_]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为零,所以不需要缴纳印花税",暂时不用交纳“印花税”,但是国家政策随时可变。所以从企业税收方面考虑,注册资本也不要定太高。
资质认定:
国家对合作社是有一个非常具有含金量的认定的,即:“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为分县、市、省及国家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税文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税文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