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领办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领办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应具备哪些人才要素?
这几年来,各级政府对合作社的扶持力度非常大。随着合作社的发展,为成员服务的内容涉及到生产全过程的每一个角落,而且还在不断丰富。对项目申报、档案整理归类、财务核算等方面的要求也日渐规范。
合作社家底大,服务内容繁多,各类材料庞杂,都需要有文化、懂电脑、会管理的高素质人才。
随着合作社的继续发展,对人才需求越发迫切,一批有规模、有实力的合作社,更是普遍急需人才。
公务员退休后能不能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出任理事长?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四款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同时国务院于2007年9月21日常务会议通过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务员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较严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这就从法律法规方面对禁止公务员经商办企业作出了明确规定。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本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
也就是说,不管合作社规模大小、入社成员多少;也不论合作社是否成立理事会,但必须要设一名理事长,而且法律又规定,理事长对外是法人代表,对内要对全体入社成员负责。
供销合作社管理服务内容?
一、农产品经营服务:全面推进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及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建立从基地到市场终端的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围绕蔬菜、果品、畜禽、水产、粮食、棉花、油料等主要农产品,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创新经营方式,探索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使优质农产品直接进入终端市场的运营模式;发挥联合优势,组建农产品经营公司和交易中心,搭建农产品信息、合作、交易平台。
二、农业生产服务: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供销合作社要***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以销定产等多种方式,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系列化服务,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新农资服务方式,推动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有机结合,加快农资物联网应用与[_a***_]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科研院所、庄稼医院、职业院校在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民技能培训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承担***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
三、农产品流通服务: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加强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创新流通方式,推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将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市场建设纳入全国农产品市场发展
规划,在集散地建设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现代物流中心,在产地建设农产品收集市场和仓储设施,在城市社区建设生鲜超市等零售终端,形成布局合理、联结产地到消费终端的农产品市场网络。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有条件的地区,***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交由供销合作社建设、运营、管护。继续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健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回收等网络,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顺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深刻变革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四、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创办一批管理民主、指导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愿的前提下,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开展系列化服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领办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领办人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