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成员出资额会计处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成员出资额会计处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合作社成员的财产权利与债务责任是什么?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这一规定包括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能够独立支配的财产。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对这些财产实行统一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来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经济的问题,实现服务成员和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的目标。 第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财产,可以以合作社的名义独立行使,但合作社对其财产的支配,必须以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的授权为依据。 第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拥有的财产,可以用于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拥有的财产,只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也就是说只有支配权,而没有收益权。
合作社出资方式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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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出资方式,包括现金出资、实物出资、有价证券出资或以不动产入股方式进行出资等。
合作社出资在以上出资方式中,按照合作社各股东实际的出资方式,如实对应填写。合作社各股东,可以自己选择出资方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成员出资额会计处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成员出资额会计处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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