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理事会成员什么比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作社理事会成员什么比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成立商会理事人数不得超过多少人?
理事会成员的人数由社会团体章程规定,但一般不宜超过会员(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一,且人数应为奇数。理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总数三分之二时,须按照程序立即补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法》规定,商会的理事人数一般不得超过101人。商会理事人数的具体规定可能会在商会章程中进行具体规定,但按照法律底线,理事人数不得超过101人。
行业协会理事会成员比例?
行业协会的理事会成员比例一般是由协会的章程规定,但通常来说,理事会成员总数一般不超过会员(或会员代表)数量的1/3,且必须为奇数。
如果理事会成员数量低于理事会成员总数(章程规定)的2/3时,须按照程序立即补选。同时,如果理事数量在50以上的社会团体,可设立常务理事会,从理事中选举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一般不超过理事的1/3。
这些规定可能会因不同的行业协会而有所差异,建议具体查阅相关章程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西安农村集体分红最新政策?
关于西安农村集体分红的最新政策,建议您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1. 联系当地政府:可以通过向西安市或所在县市区的农村事务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机构咨询,了解最新的集体分红政策。
2. 查阅官方文件:搜索西安市或所在县市区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通知或公告,这些文件通常会包含农村集体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
3. 关注媒体报道:关注当地的新闻媒体,如报纸、电视台、新闻网站等,他们通常会报道最新的农村政策变化,包括集体分红政策。
请注意,政策可能会因时间、地区和具体情况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因此在了解最新政策之前,最好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办法指出,为激励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经党组织提议、村“两委”和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理事会(董事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并报请镇(街道)审核同意后,从当年度村集体经济收益中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奖励,适用于当年度村集体经济收益扣除股东分红后超过5万元的村。奖励对象包括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主要时间、精力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其他村干部;不包括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干部、乡镇(街道)包村干部、挂职干部和在村任职选调生。享受奖励的村干部应在发展村集体经济中实绩突出,符合“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双好双强”标准。
为积极稳妥推进奖励工作,原则上每村每年集体经济收益奖励总资金不超过10万元。其中,年度村集体经济收益扣除股东分红后,在5万元至20万元的,按照超出5万元部分的10%至15%用于奖励;在20万至50万元的,按照超出5万元部分的15%至20%用于奖励;在50万元以上的,按照超出5万元部分的20%用于奖励。具体标准由各村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村集体经济收益主要来源于租赁集体土地、房屋、设备等资产所获且近年来未有明显增长的,奖励比例和金额应适当降低。办法还规定,要科学分配奖励资金,原则上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兼村集体经济负责人的奖励,不超过奖励资金的30%;其他村干部可统筹考虑“交叉任职”及贡献大小等情况,合理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奖励需遵循资金核算、村级申报、镇(街道)审核、奖励公示、奖金发放、备案管理等程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理事会成员什么比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理事会成员什么比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