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如何破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如何破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合作社注销流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如不予受理,要说明理由。
二、设定依据:
三、申请条件:
自愿申请。
四、办理材料:
(一)清算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人民***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
(三)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的清算报告;人民***确认的清算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破产申请应如何写?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破产申请应注意以下几点:
1、农民专业合作社破产要向人民***申请,抬头应为某某人民***。
2、简述一下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社员数量、入股资金、主营业务、资产状况等。
3、重点描述合作社经营亏损情况(破产原因)、债权债务情况、固定资产情况、合作社亏损原因分析等。
4、合作社有无重组要求,如有附重组方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需要几个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需要所有成员。
一、事项名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二、设定依据: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三、申请条件:
自愿申请。
四、办理材料:
(一)清算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人民***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 ;
(三)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的清算报告;人民***确认的清算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倒闭后入股农民应该怎么办?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破产适用《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
但是,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优先清偿破产前与农民成员已发生交易但尚未结清的款项。上述规定是对合作社破产财产优先清偿顺序的规定,体现了对农民成员权益的特殊保护,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优先清偿破产前与农民成员已发生交易但尚未结清的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只限于农民成员。
二是,在优先清偿破产前与农民成员已发生交易但尚未结清的款项之后,合作社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再适用《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财政补助如何处置?
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后,此前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应该如何处置?
7月12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下发通知,明确此类情形下,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的清算方式及划转去向。
根据通知,财政部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两部门明确,《暂行办法》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行为。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不适用《暂行办法》。
根据《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在清偿债务后如有剩余财产,清算组应当计算其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总额。
两部门规定,剩余财产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应当优先划转至原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在地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划转至原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
同时,因农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等原因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的,剩余财产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应当优先划转至原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转产转业。
此外,涉及剩余财产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划转的,清算组应当将划转情况反映在清算方案中,并将清算方案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备案,同时做好相关财务账目、原始凭证等资料移交工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如何破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如何破产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