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成员增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成员增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成员权益变动表怎么填?
(2)本表各项目根据“股金”、“ 专项基金”、“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盈余分配”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未分配盈余的本年增加数是指本年实现盈余数(净亏损以“—”号填列)。
后付表一张:
2028年二轮延包土地到期,农民承包的土地是否会调整?
[原创]
不会有太大调整。16年全国落实了农民“三产”确权(土地,林产,房产),目的就是长稳农民安居乐业之心,消除农民生活中对自己财产权益的保护和***的后顾之忧,同时已写入土地法条款,百姓的三权受法律保护,有法可依。
这几年的土地流转风糜大江南北,很多地方都在做。但是,不论是国家组织行为,还是私人或企业行为的流转,都以确保农民的根本权益为主调,都有相应的政策规范和要求,首先要征徇土地拥有者的意愿,且必须保证土地的合理合法的经营和使用,毁坏或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土地拥有者有权干涉阻止和终止流转协议。
土地是农民的根本,农民是国家的基石,国家必然会极尽可能的保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和权利,这点毋庸置疑。所以,农民守好自己的地,种好自己的地,相信党和国家扶农惠农的各项优越政策的稳定性和长效性。安居乐业,努力创造幸福美好的未来生活,为振兴三农大业,尽一份自己的责任和力量。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二轮承包地到期后原则上不会调整,但个别特殊情况可以经批准后进行小范围调整。这里,有几个意思需要明确:
第一,二轮承包期到期后再延包30年,意味着国家不会有土地的大调整。刚新修订于今年初开始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
目前,农村的土地承包期大多数到2027年结束,如果再延包30年不变,就将意味着要到2057年,农民承包的土地才有可能有新的调整政策。
是否到时又再延长承包30年呢,这个目前难说,但按照国家这么多年来的土地政策延续性推测,不是没有可能。
第二,如果遇上个别特殊情况,是可以调整土地的。但要有前提,一是情况特殊,二是只能小范围,三是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这三个前提缺一不可,如果有哪个单位或个人擅自调整土地,那就是违法。
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这是农村土地政策的大原则,也是确保农村大稳定的举措。
但同时法律又规定,如果还在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可以考虑或申请小范围调整。这个小范围,法律是指“个别农户”,说明了不能整村整组的大范围调整。
同时,如果真的有必要调整,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
可见,在承包期内的土地原则上不能调整,二轮承包期内不能,到期后继续延包30年同样也不能。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是个别农户之间的小调整,但要经过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并报县的主管部门批准,这才是合法的土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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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已经重新确权的土地,对于土地的使用管理办法已经明确的提出来针对农村里面土地经营承包制,到第2轮延长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以后再延长30年。
所以这种情况之下2028年是不可能会对农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作为调整。
至少要到2058年之后,才有可能出现大范围大面积的调整或者政策方面的调整。
对于土地的使用权,我们还有40年的时间,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怎么回事,那么第2轮土地延长承包的期限会到2058年。
也就是去年2018年进行土地测量确权,再延长30年。这个延长时间是在第2轮延长土地经营承包权,结束之后再延长的30年。
所以对于我们使用土地的时间会持续到2058年,在2058年以前大家不用太过于担心,毕竟如果不是政策的问题,肯定不会进行大面积的调整。
其实最近有很多人都在提问,那么对于这种情况我们没有土地怎么办?
其实很多人都没有的,包括我自己也是没有土地的,在农村里面虽然作为一个农民,但是实际的情况就像一个非农业户口一样,在农村里面是没有一分土地
徒弟呢,基本上都是按照家庭户口的,在户口里面有土地,那么这种情况是可以要土地的。家庭里面的徒弟你也是可以使用的,作为这个问题而言,有的人可能会不知道,也不清楚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
那么我们以前领取这个土地经营承包权的时候,大家都要知道,这个是以户口为单位,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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