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申请专业合作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申请专业合作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合作社怎么申请?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包括:①登记申请书;②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③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④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⑤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⑥住所使用证明;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提交的出资清单,只要有出资成员签名、盖章即可,无需其他机构的验资证明。
上述材料准备好后,就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设立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各种文件符合法定要求就会受理登记。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各种文件材料属实、符合法定要求,就会及时向设立申请人颁发证明,并将证明以及登记的有关情况作周知性的公告。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则会收到来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不予登记通知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还明确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工作,在登记机关受理之后的20日内必须办理完毕。20个工作日的期限规定,也适用于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等。地方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机关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时,不收取费用。
种植合作社申请条件?
一、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以下条款的成员;
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农村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如何申请?
1、设立农民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明;
(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六)住所使用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个人成立种植合作社需要哪些手续?
首先,一个人是不能成立种植专业合作社的,需要联合至少5名从事种植业的业户(可以包含一个与种植相关的,组织或部门)共同发起设立。
其次,要有专业合作社的《章程》,要召开发起人会议,推荐合作社社长等合作社组成人员。
第三,要有办公地点和设施,有合作社域名。
第四,携带发起人***、任职证明、《章程》等到注册登记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申请专业合作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申请专业合作社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