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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宰杀牛是犯法的,为什么梁山好汉去酒馆吃饭张口就点牛肉?
古代杀牛并不犯法,私***牛才犯法。想杀牛得照着律法来办。
北宋莱州甚至收过70多年的牛肉税。
《宋会要辑稿·食货志》:宋真宗景德年间,从洛阳到开封的途中,“道逢鬻牛肉者甚众。”
《名公书判清明集》:南宋诸路从乡村到城市到处都是出售牛肉的店铺,“闻诸道途之言,自界首以至近境,店肆之间,公然鬻卖。”
南宋洪迈《夷坚志》:“台州仙居(今浙江仙居),一乡皆食牛。”“婺州(今浙江金华)赤松观,无所不狎侮,每饮必斗余,买牛肉,就道室煮食,醉饱即卧。”
这都能说明当时吃牛肉是件很平常的事,至少在士人之间很平常。
梁山好汉吃个牛肉应该也挺平常的,毕竟欲望这东西是禁止不来的,人民有需求,北宋又是出了名的经济繁荣,供应这些牛肉应该是很容易的事吧?
在古代,宰杀牛确实是犯罪行为,比如宋朝时,按《宋刑统》,“诸故杀官私牛者,徒一年半”;“主***牛马者徒一年”。根据这一法律,主人不能擅杀耕牛,但如果耕牛受伤、年老,经官府同意后,还是可以杀的。另外,尽管法律禁止擅杀耕牛,但由于牛肉是美味,民间偷偷杀牛***的行为是屡禁不绝的。所以市场上有时候是可以买到牛肉的。
由于牛肉是禁制品,那些挑战社会禁忌人可能会更喜欢吃牛肉,因为吃牛肉可以彰显他们的叛逆精神啊,比如北宋初,汴京有一帮“恶少无赖之人,肆凶不逞,小则***,大则屠牛马、销铜钱,公行不忌。其输钱无以偿,则为穿窬,若党类颇多,则为劫盗纵火,行奸***”。
南宋时,宣城县境内,也有一群亡赖恶子“屠牛杀狗,酿私酒,铸毛钱,造楮币,凡违禁害人之事,靡所不有。”这些不法之徒啸聚在一处干的都是违禁的事情,包括吃牛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吃牛肉大概就是***生活方式的标志。说到这里,你可以理解为什么梁山好汉去酒馆吃饭张口就点牛肉了。
不但是古代,就是改革开放前,在我们国家也是严禁宰杀役畜的,什么是役畜,就是用于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军队骑乘等的牛,马,骡,驴,骆驼。
这个严禁宰杀是有服役年限的,牠们到了一定年限,不适宜劳作了,通过有关兽医部门签定,是完全可以进理的,军用役畜一般枪毙掩埋,农用役畜可以宰杀食用。卸磨杀驴就是指的这些事情。
非役畜的宰杀是不受任何限制的,所以这些绿林响马才有牛肉吃。
恰恰因为《水浒传》写的是造反,故此要用吃牛肉来作为造反和背叛礼教的象征。
纵观水浒之中,不难发现这样的画面,不管是李逵还是武松总之都是这种有能耐,而且看似穷凶极恶的人物吧,只要一入座,便大叫“小二,切二斤上好的牛肉......”这样的套路台词,然后小二哥马上开开心心的把酒肉端上。
这事情要是真的发生在古代,这位小二哥和店老板怕是不想活了,因为私***牛贩卖,你面临的将是被官府抓走的风险,轻则一通板子打个半死,重则收押几年,为了吃口牛肉也够拼的。
要知道,在中国很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吃牛肉这事可是犯法的,秦汉时期的律法规定,盗牛、屠牛者斩,食牛者罚;隋唐两朝,而且尤其以“唐律”最为严苛,你敢杀牛,官家就敢杀你。到了大宋一朝,盗牛、私自屠牛者发配一千里(宋朝吃了不让吃牛,还不让吃狗);到了明清两代,屠牛者仗责一百,判一年半。看看吧,在古代除非这条牛是自然死亡,而且还要有当地地保或族长进行批准,要不你休想动它一根牛毛。
一般吃牛肉无非就是三点,一点是你快饿死了,那就不管什么律法不律法;二者你想造反,想当暴徒;要不然就是脑子出了问题,想体验一下大牢的生活。
中华民族是个农业大伙,牛这种大型动物是百姓耕种必备劳动力,牛代表这勤恳的劳作者,象征着朴实和善良。这么为人付出的伙伴,在古代你竟然要吃他,这就跟现在你干在公共场合非礼良家和公然***是一个道理。当然你可以偷着来,古代人也会偷偷吃牛肉的。
现在好了,牛肉随便吃,吃到你不想吃为止,这要是古人知道现在有这条件,能活活羡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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