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出资转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出资转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股权转让流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进行验资。
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 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什么是出资权转让?
转让出资是指公司的股东把自己所持有的出资份额转让与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行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受到公司性质的限制。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如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它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受让权。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应办理转让手续。
转让出资分为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和股东向第三人(即非股东)转让出资
比如在一家有限公司出资获得10%的股权,成为股东,蒋这10%的股权卖给别人,别人就成为这家公司的股东,拥有该公司1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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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98年在农村信用社入股金10元,现在信用社如何退股或分红?
农村信用社股份是不能退的,只能转让,要找到接手人接的股份,不过现在的情况是这个股份由于分红不错,比较抢手,一般转让都会有人接手的。转让只需要签一份协议,在信用社登记就可以了。
农民合作社和散户怎样合作?
我认为要根据每一个地方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广大小农户,建立好双方合作的利益分配制度。如农民合作社主要负责加工保鲜、包装和销售,而农户主要负责农作物种植或畜禽养殖,分工明确。这是我们国家近年来积极提倡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农民合作社+农户”,也是一个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农业发展的大趋势。所以,你说的如果零散农户愿意自己种地,就把土地分给他们,让他们自己种植,农民合作社负责统一管理,如统一供应化肥、农药、种子等生产资料,甚至统一办理农业保险等,统一加工销售。这是不违法的,放心吧!同时,希望更多的农户加盟到合作社来,形成合力,打响我们合作社自己的[_a***_],树立绿色农产品生产的产品特点和品牌形象,旨在获得农业生产的丰产丰收。今后随着现代农业专业化生产发展速度加快,还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的联合,组建成立某一类专业合作社的联社,强化某一类农产品的专业化生产和经营管理。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10多年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地方人大和政府为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合作社广泛分布在种植、畜牧、农机、渔业、林业等农村各个产业,提高了农业组织化程度,极大地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但是多数的农民合作社的组织成员较少(平均入社农户少),规模偏小难以与大市场对接;资本投入少、经营领域狭窄,真正大而强的数量不多,应对市场的能力不强;农民合作社在办公场地、管理人员、加工设备等方面还不能满足服务农户的要求;农民合作社与农户之间还是处于简单的买卖关系,没有建立起规范的利益连接和共享机制。因此,我国今后应积极开展“农民合作社+农户” 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示范和推广工作。同时,加大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探索家庭农场的发展,并与农民合作社加强联合,创新经营模式和运作机制,形成“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新模式,同时建议***部门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出资转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出资转让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