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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不可忽视的新规定
1、新修订的合作社法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享有与其他市场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这一规定极大地保护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权利,使得合作社在市场活动中能够有法可依,平等参与竞争。例如,新法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向公司等企业投资,这体现了合作社作为市场主体的平等性,也为合作社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
2、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的新规定不可忽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强调合作社的平等法律地位:修改后的条例明确保障了合作社及其成员的权利,体现了市场平等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依法向公司等企业投资,增强了其市场主体地位。放宽出资形式:成员可使用土地经营权、林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这增加了出资形式的多样性。
3、新法明确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享有与市场其他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允许合作社向企业投资。这一变革强化了合作社的市场参与度,保障了农民的权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出资形式的灵活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选择更为灵活的出资方式,如土地经营权、林权等非货币财产。
4、第三,新法完善成员新入社、除名、盈余分配条款,及法律责任内容。规定成员严重危害合作社及成员利益可被除名。第四,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节,规范联合社组织和行为,完善合作社法律制度。第五,取消同类限制,扩***律调整范围,适应合作社多元化发展需求。
5、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包括财产权、经营自***、知识产权等。扶持政策:合作社可享受财政支持、税收优惠、信贷优惠等扶持政策。 法律责任与监管 遵循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法成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6、律师解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2020修正)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履行民主管理程序或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或盈余分配的,有关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撤销其三年内享受财政扶持的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缴已给予的财政扶持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第四章明确规定了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与具体要求。合作社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长、理事、经理、会计人员各司其职,并经成员大会通过。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办***文
1、解散与破产处理:土地承包权益和财产分配:合作社解散或破产时,有明确的规定保障成员权益。政策支持与服务:项目实施、资金支持:政府在多个方面给予合作社积极的政策支持。信息服务与保险服务: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并鼓励合作社参与保险服务,以应对潜在风险。
2、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详细规定旨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该办法旨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明确其组织结构和行为规范,保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权益。合作社是农村家庭经营基础上,由同类农产品生产者或服务提供者自愿联合的互助型经济组织。
3、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于2010年9月29日发布了第49号公告,涉及的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四川省的具体实施办法。这项法规(编号SC112471)是在四川省第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
4、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名称和住所; 业务范围; 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 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 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 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亏损处理; 章程修改程序; 解散事由和[_a***_]办法; 公告事项及发布方式; 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农业专业合作社章程
办理是可以办理的,手续也不麻烦,你可以直接到当地的工商部门登记室或者办事大厅,告知工作人员,你要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然后他们会告诉你你需要具备的资格和所需要准备的材料,随后你按照相关的指点,一步一步去准备就可以了。这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的时候只有工本费,没有其他费用,但是发起人必须是五个以上的农民。
法律分析:农村合作社章程格式如下: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成 员;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四章 财务管理;第五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六章 附 则;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合作就是个人与个人、群体与群体之间为达到共同目的,彼此相互配合的一种联合行动、方式。
第九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___【注:业务范围内的主业农副产品名称】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
没有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无法建立、无法运行。 首先,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是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必备条件和必经程序。
第七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设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通过本社章程,章程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二)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三)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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