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创新能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创新能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中国农地制度的创新特点具有什么性?
中国农地制度的创新特点
中国是富于创新的国家,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充分表明了这一点,并表现出显著的制度特征。
渐进性。从人民公社的所有权经营权高度集中的两权合一,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两权分离”,再到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公有公营、公有私营、公有共营”,中国农地制度变迁的渐进性特征十分明显。
灵活性。在始终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根本地位的前提下,农户承包经营权拥有足够的权利调整和分解空间。在不流转时,农户承包经营权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以及由此派生的抵押担保、退出等处分权。而在流转时,承包权派生出租、转包、互换、入股等多种方式让第三方分享其经营权。农户拥有承包经营的权益获得与内生权利分解有足够的灵活性。
包容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离”的制度安排,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是依户籍决定的社区成员身份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取得,因而权利有专属性、特定性和排他性。“三权分置”中的经营权取得条件则并不完全由社区成员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决定,经营权的获取在严格限制工商资本租赁农地不规范行为的同时,表现出开放性、社会性和非排他性特征,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安排有足够的包容性。
同向性。近年来中国农地制度的灵活性和包容性,促使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元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大量出现,填补了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城腾出的农业就业空间,比较好地克服了“谁来种地”“地怎么种好”等农业发展制约因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成长与农地制度演进相伴而生,呈现高度的同向一致。
规范性。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尤其是经营制度不断创新,在改革过程中体现着基本遵循。其要义是始终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维护承包农户的基本权利,这是一切制度创新的前提和出发点。同时制度创新要尊重农民意愿,“两权分离”制度设计中的“生不增、死不减,大稳定、小调整”都是农民自愿选择的结果。“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多种实现形式,也要尊重农民的选择。
创新农村工作模式有哪些?
中国***历经70年艰苦奋斗,基本实现土地革命、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方针。深入推进农村经济转型,创新农村工作方法,提高农村科技和教育水平,全面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因此,土地一体化承包关系转型,以前都是农民供种,但是现在农民只能种粮食,种植有机食品。更加有力推动了农村集约化,综合化,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全面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与此同时,农村集约化和综合化经营范围扩大,农村工业正在基本实现。到2020年,农村工业基本达到一定规模。
到2035年,农村发展不再只是走一条老路,而是要走出一条适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路。农村大革命时期农民相当于农村土地的主人,但是改革开放以后农民没有了土地。西方现在也有农民,也就是像殖民地农民一样,出去打工,因为想逃离农村。中国现在是集约化经营的农业,且以城镇职工为主。现在农村合作社能够维持很多农村,但农民则变得基本不收农产品。城镇农民不愿意去农村干,农民进城打工也增加了农村人口,这应该和现在的农村人向城市集中有关。
而农村土地集约化和农民城镇化仍然只是一种结果,并没有实质性解决的方法。我想过这个问题因为我不是农村人农村和城市我是按照地域划分的之前看到过一个有关联的答案主要是考虑到工业化产业化的现状大家觉得农村人不在工业化国家就变得可怜和低端很有问题的一个问题,这与土地集约化无关,这里是指农村人在城市讨生活。再说一遍,不是因为农村人不要土地而拖累农村发展。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农村人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都工作生活并顺利的进行了城市化生活,本质是两个家庭组成的家庭,没有土地就不行。三农问题主要是农村发展问题(生产工业化,城市化,城镇化),所以农村人无论在哪都要为发展服务,农村人不愿意去城市工作生活,农村工作生活起点低收入低,发展程度肯定受制于城市工作生活。
所以说,推进农村城镇化也是必然趋势,但是具体做法要看农村自身工业化水平,由于在农村生产决定了农村没有生产工业化的基础。
同时由于农村缺乏生产工业化的人,无法把农村工业化带入城市。因此三农问题主要是人问题。再说一下为什么城市化是一种发展必然趋势。我个人认为三农问题的根源在于人的问题,普通民众社会地位低,低收入,无后顾之忧,人傻钱多速来,一方面导致城市化尤其是生产工业化的极大扩张,另一方面造成农村土地经营空间不足以让人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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