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报酬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报酬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分红新规定?
农村股权证的分红一般情况下是按照村民入股的土地面积进行分红的,还有一种分红的方法就是按人口分红,具体的分红方案也不是国家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持有农村股权证的村民们可以看本地规定的分红政策,有可能没有本地户口,就不能分红了。
一、法律规定农村股权证如何分红?
1、按入股土地面积作为分红,一般来讲农村股份制是指农村土地股份制,因为原来一般农村很少有企业或者其它经营性工商业机构,最大的资产就是土地。所以一般讲农村股份制,都是指的农村土地股份制,农村股份制是在不改变土地产权的前提下,以土地使用权或承包权为主入股,实行集约化经营而获取物质利益的经营制度。
2、另外一种就是指按人口分红的,这个是以农村的集体资产(主要是一些村办集体企业等)再根据债权债务等进行计算量化,再根据全村所有人口进行均分。这个就是按人口作为分红依据的。
根据章程,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有净收益的前提下,按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费用后,经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可实行按股分红。
股权执行标准情况:
(1)出嫁女:若嫁本市内,在三个月后取消口粮和分红;若嫁外市,则仍然保留口粮和分红。
(2)户口迁出的:取消口粮,但仍然保留分红。
(3)户口迁入及小孩出生入户的:有口粮,但没有分红。
合作社认定标准?
第二章 标 准
1、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合作社成员人数在50人以上,其中农民占80%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成立
农村合作社的认定标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5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可以有1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
扶贫项目收益标准?
我们知道现如今产业类项目收益标准过高,影响乡镇和贫困村项目申报和实施的积极性。因为上级文件明确提出,产业类扶贫项目年收益率要按照项目投入资金的6%在第一年上缴、第二年,第三年在这个标准上还要有所递增。通过了解,乡镇和贫困村普遍反映这个收益率定得过高,影响了谋划申报项目的积极性,项目后续经营压力较大,容易造成一些建成项目闲置无人接管,只能***取将项目资金注入企业、农业合作社或农村产业大户经营的方式,但这又容易造成贫困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参与度不高,只坐等分红,容易滋生不劳得利的惰性思想,不利于对贫困户生产技能和自主脱贫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因此扶贫项目收益资金如何分配才能发挥正面激励效应,切实提高贫困群众和一般农户的满意度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对此,提出两点建议:
一是降低产业项目收益标准。积极向上级政策制定和扶贫部门反映,建议降低产业项目收益分配标准,提振乡镇和村屯实施产业项目的积极性。
二是政策引导农业龙头企业等经济组织参与产业扶贫。立足本地实际和产业优势,有目标地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经销等农业龙头企业、小微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根据其各自特点,分别以“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_a***_]形式,与贫困农户建立产业发展利益连接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村集体经济、企业和农户共同发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报酬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报酬标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