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是什么意思?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会成员,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决策机构的组成人员之一,可以根据本社章程规定和理事会分工,行使理事权利。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指的是什么?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指的是必须是农民成员(务农,农民,粮农等)作为合作社股东进行注册登记的农民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理事,监事等都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成员,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是农民成员,作为股东进行注册!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村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以种植和养殖为专业的组织形式。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指的是参加专业合作社并在合作社专业指导下参与种植或养殖的农户或个人。比如:某某村养猪专业合作社,有成员五十八户,共饲养生猪二千余头。
再比如:某某村香菇种植专业合作社,有成员一百零一户,香菇种植塑料大棚一百五十栋,年产香菇五十多万斤。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农村经济社理事长管什么?
②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
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理事长可以是非农吗?
可以。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十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不可以。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理事长一般应该是村民中的农民。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应当是该合作社的成员,且应当是农民。
这是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农民的经济合作和发展农村经济,理事长作为合作社的领导者,应具备农业经验和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了解。
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允许非农人员担任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理事长,但这通常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并经过相关[_a***_]的批准。
因此,如果您想了解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和法人代表必须是一个人吗?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即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两者必须为同一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二十六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本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