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合作成员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合作社合作成员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村经济合作社是否能作为转出方和农户签订《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书》?
这两者是可以签署《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书》的,农民个人之间可以将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进行流转。
流转的形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合作成员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合作成员合同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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