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决议机构,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享有的表决权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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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有什么义务
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有以下义务:执行决议:成员需要执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以及理事会的决议。这些决议是合作社集体决策的结果,每个成员都有义务遵守并执行。出资义务:成员需要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向合作社出资。出资是成员对合作社的经济支持,也是合作社运营的基础。交易义务:成员需要按照章程规定与合作社进行交易。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有以下义务:执行决议义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需要执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以及理事会的决议。这些决议是合作社根据章程和法律规定,经过民主程序作出的,对全体成员具有约束力。成员应当遵守并执行这些决议,确保合作社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3、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有以下义务:执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成员需遵守并执行这些决策机构的决议,以确保合作社的正常运营和统一管理。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成员需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有以下义务:执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需要严格遵守并执行由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以及理事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这些决议是合作社运营和管理的基石,成员应积极参与合作社事务,确保决议得到有效执行。
5、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有以下义务:执行决议:成员需要执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以及理事会的决议,确保合作社的正常运营和决策得到有效实施。出资义务:成员需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向本社出资,这是合作社成立和运营的基础资金保障。
6、【答案】:ABD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18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承担下列义务:(一)执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三)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四)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五)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和创新而制定的法律。该法律旨在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
2、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3、同时,新法还对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为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一项重要法律法规,旨在促进农业的集约化经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有哪些职权?
1、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具有以下职权:修改章程 成员大会有权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进行修改。章程是合作社的基本规范,任何对章程的修改都需要经过成员大会的审议和批准。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 成员大会有权选举和罢免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以及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
2、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全体成员共同管理的组织,成员大会有权决定合作社聘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相关事项。(7)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成员变动情况关系到合作社的规模、资产和成员获得收益和分担亏损等诸多因素,成员大会有必要及时了解成员增加或者减少的变动情况。(8)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具有以下职权:修改章程:成员大会有权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进行修改,以确保章程内容符合当前实际情况和成员的共同意愿。
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是权力机关,它由全体成员组成。所有成员都可以通过成员大会投票等表决方式,集体行使权力,就合作社的重大事项做出决议。法律规定成员大会的职权主要有:①修改章程。合作社章程的修改,需要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②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5、成员大会:作为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大会由所有成员组成,负责审议和修改合作社章程,选举或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以及决定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和变更等关键事项。成员大会通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理事会: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和决策执行。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散
1、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是其成立和运营的基本规范,当章程中规定的解散条件满足时,合作社可以解散。成员大会决议解散: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是其最高权力机构,如果成员大会通过决议决定解散合作社,那么合作社应当解散。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当农民专业合作社因为合并或者分立等其他组织变更形式而需要解散时,也可以进行解散操作。
2、第2个就是通过成员大会来经过商讨之后,农民主动决定解散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存在对于很多农民起到了一定的帮助作用,但是由于很多农民合作社的运营以及其他的问题导致没有办法起到相应的效果,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也是需要解散。
3、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经济组织的一种,依照规定,每年需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审报告。若合作社未按时进行年审,登记机关会发出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若合作社仍未进行年审,登记机关将***取进一步措施,包括登报公告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资格被注销。
4、(一)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二)成员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成员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成员大会推举成员组成清算组,开始解散清算。
5、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当合作社因合并或分立而不再需要存在时,也会进行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如果合作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从而导致解散。其他法定原因:除了上述原因外,还可能存在其他法定原因导致合作社解散。
怎样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账
合作社在进行账务处理时,需[_a***_]“各项分配”和“未分配盈余”两个二级科目,分别反映投资人股金及其增减变化情况。成员入社投入货币资金时,需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股金”科目,确保记录准确。合作社年终进行盈余分配时,需从本年盈余中提取盈余公积,提取比例为盈余的5%,借记“本年盈余”科目,贷记“应付剩余盈余”科目。
专业合作社的账务处理需要遵循《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包括建账基础、日常业务处理、资金管理、报表编制及税务合规等方面。建账基础:专业合作社需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建立账务体系,明确框架与科目。设置成员权益类科目和合作经营类科目,反映合作社与成员间的资金关系和共同经营或委托代销的业务。
编写科目及金额表。为了账务启用平衡,建账时将合作社现有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等科目的相关数据及明细数据,按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分门别类地归集整理,按顺序登记,形成包含明细数据的科目余额表,作为建账数据表。填写账簿内容。在账簿的封面写明本账簿名称、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和时间。
合作社要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账簿,一般设立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产品物资账、固定资产账、经营收支账、股金账、应收应付(成员往来)账及成员账户。
编排账户索引。账簿启用记录之后,账簿扉页附有账簿索引,目的是便于查找和记账。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和损益类账户分别编制索引,并根据预计的业务量合理安排账页数。开设账户。依照索引顺序,在账页上方填写账户名称,确保各账户占用的页数与索引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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