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新登记农民合作社,以及农民合作社登记条例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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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社注册条件
审核与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真实性及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审核通过后,颁发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并进行周知性公告。如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将收到不予登记通知书。办理时限: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登记机关应在受理后的20日内办理完毕登记工作。
农业合作社的经营方法如下: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项目是重中之重。根据当地的地理环境、气候、交通、水源等等硬性条件去选择合适的项目,并不是别人做什么做得好,自己就做什么项目;组织一个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团队。
申请农业合作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成员数量要求: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成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章程要求: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章程是合作社的基本法律文件,需明确合作社的宗旨、业务范围、成员权利与义务、组织机构、财务管理等事项。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农业合作社成立条件:(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注册农村合作社需以下条件: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设立大会纪要、章程、法定代表人和理事身份证明、出资清单、成员名册及身份证明、住所使用权证明、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业务范围涉及需批准的项目应提交相关批准文件。章程违反法律法规的需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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