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理事会成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理事会成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或者理事长有何权力呢?
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是执行机构。理事长、理事会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由章程规定。理事长、理事会对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负责。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都要设理事长,且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但理事会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合作社是否设立理事会及理事的人数,应由合作社章程规定。规模较小、成员人数很少的合作社,可以依据成员意见,只设立理事长负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规模很小的合作社,也必须设理事长一名,因为合作社需要由理事长作为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由理事长或理事会负责其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可以按照成员大会的决定,聘任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
农村合作社理事长一般任期几年?
农村专业合作社一般是3至5年为一届。每一届都必须选举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由理事长带领合作社的领导们一起商议合作社的各项事务和每年让给专业合作社创收为广大的农民朋友谋互利,在农村的政策越来越好了,农民朋友的生活也越来越提高了。
村集体理事长和监事长的区别?
理事是经常深入群众,了解实际工作情况,为理事会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利用自己的专长和身份动员各方支持理事会工作的人。监事是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九条 国家建立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理事会成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理事会成员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