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去哪里申请发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去哪里申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开***一般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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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4、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当然,这里所提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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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农业税参照《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的原则: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等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由税务所登记,方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领购。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時限.顺序.逐栏.逐项.全部联一次性如实开具;任何人不得转借.转让.***;未经税务部门批准,不得拆本使用***;***限于领购单位个人在本省内开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是的使用地区携带.邮寄.运输空白***。
农业合作社开免税***的额度怎样规定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合作社成员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13%。
农民种植合作社开***怎样交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税务管理,领取普通***,对外开具加盖了”农产品销售专用章”***.从2009年起,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以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整理: 1、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涉农财政性资金,暂不计入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捐赠收入,暂不计入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3、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村交通等公共设施建设的支出,列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固定资产,分期折旧在税前予以扣除。 4、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 5、农民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盈余返还,为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6、农民专业合作社用于临时性生产用房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性减免。 以上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上述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苏地税函[2009]11号) 7、自2008年1月1日起,农民个人实际出资(入股)的农民合作组织,其建造的“打工楼”出租收入,按照苏政办发[2006]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税率5%征收相关税收。(苏地税函[2009]11号) 8、自2008年7月1日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财税[2008]81号)
农民种植合作社所销售的农副产品是不要交税的,但作为[_a***_]单位要抵冲成本做帐,需要出具税务***,可去国税局个人税务大厅开具。 去时要带上村镇两级证明,证明你所销售的事实,带上对方的税号,开具农产品自产自销的税票,无手续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去哪里申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去哪里申请***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