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100问6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100问6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指的是哪些内容?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至少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名称和住所;②业务范围;③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④成员的权利和义务;⑤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⑥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⑦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亏损处理;⑧章程修改程序;⑨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⑩公告事项及发布方式;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把能由章程规定的事项都交给章程来规定,充分体现了让农民在发展专业合作社中自主自治的原则,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治留下了较大的空间。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的实践中,还会遇到一些事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或其他法律法规没有对其做出具体规定,或没有做出禁止性规定。为实现合作社运作的制度化,对法律法规没有做出具体规定的事项,合作社也应当根据自身需要,在章程中做出相应的规定。同时,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还会遇到许多新的问题,也需要通过章程做出规定,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章程中对这些内容进行规定,能够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具体制度更加完善,这也是落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重要体现。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必须全部是农民吗?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不一定全部是农民,因为根据经济学观点,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可以分离的,这就是说合作社所有权归农民,单不外乎可以找有经营能力的人来经营,他们也可以成为合作社成员,比如有营销网络的专业人才,有种植技术的人员,都可以聘请为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由谁批准?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由合作社的章程做出规定。
一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规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供分配的盈余是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可供当年分配的那部分盈余。一般分配原则是按与合作社的交易量和出资入股金额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具备哪几条件?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依法取得合作社法人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有五名以上符合该法规定的成员;二是有符合该法规定的章程;三是有符合该法规定的组织机构;四是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五是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护。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要求退社的,应该怎么处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要求退社的,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退社,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自财务年度终了时终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100问6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100问6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