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历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历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供销合作社的历史作用?
我国供销合作社诞生于***时期的解放区,新中国成立后在全国城乡地区得到了大力的发展,其历史作用:
一是积极的支持了中国革命的***,对解放区的物资流通发挥了重大作用。
二是建国后直至现在,全国供销社系统全面建立和发展,对农村和城乡经济发展,物资流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是供销社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也解决了大量的城乡职工就业问题,上缴了大量税收收入。
农村信用社的创立背景?
1951年,在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各项政策支持下,在1951年至1956年期间,全国上下掀起了组建农村信用社的热潮。
这时的农村信用社的定义是: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此时的农村信用社,只是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
从1951年直至1***8年,农村信用社都是在人民银行的直接管理下开展各项业务
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人民银行在农村的网点就改为了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的宗旨是“农民在资金上互帮互助”,即农民组成信用合作社,社员出钱组成资本金,社员用钱可以贷款。
一个县里有县联社,一开始县联社归中国农业银行管;1996年之后又归中国人民银行管;1999年之后中国人民银行又逐步组建了地(市)联社,县联社又归地(市)联社管;2003年之后,中国人民银行退出,取消地(市)联社,把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权交给省政府,省***又成立了省联社,省联社管着县联社。
到此为止,从经济和法律角度讲,每家县联社都相当于一家独立的银行(企业),实际所有人是省***,省内的县联社共同入股,组建了省联社,所以省联社其实还是县联社的“儿子”;从行政角度讲,每家县联社又都是一个管理信用社的行政部门,而省联社又是最高行政部门,所以省联社是县联社的“老子”。因为行政上的地位更高,所以导致经济上省联社也成了县联社的实际管理者。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建立的农产品生产记录必须要保存几年以上?
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两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24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47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历史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意义?
1.最大的好处是国家有扶持政策,比如针对合作社的“农超对接”项目;
2.合作社相比公司具有与***直接对话的权利,各级***都不会小视合作社,因为合作社直接代表农民群体;
3.合作社有利于降低农产品成本、保证农产品质量,比如统一采购农药化肥等农资;
4.合作社有利于开拓市场、促进销售,合作社一方面增加了农民的谈判力量和话语权,另一方面可以统一种养植规格和质量,有利于促进销售;
5.合作社能够更加方便地获得信息和技术服务,提高市场反应能力,以及农产品科技含量和品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历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历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