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代表有哪些权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代表有哪些权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村民代表的身份和权益是什么?
1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
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2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长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五条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第二十八条 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组长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农业合作社的成员有没有工资?
农业合作社的成员没有工资。
新时期的农业合作社
全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流通领域撮合成交或直接组织农产品交易,迎合了农业、农村和农民(三农)的发展需求,在厂商和农民,城市和农村之间筑起金色的经济桥梁。它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推动农民走向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
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请问农村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身份有什么规定?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依法取得合作社法人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有五名以上符合该法规定的成员;二是有符合该法规定的章程;三是有符合该法规定的组织机构;四是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五是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护。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一定要有出资额?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变更决议;
(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四)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农民专业合作社享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是其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也是其合法权益得以保护的基础。
对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成为法人,必须具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条规定的五项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
(二)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只要具备上述条件,均可依法向住所地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代表人不一定必须是农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代表有哪些权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代表有哪些权益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