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上级单位是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上级单位是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合作社属于什么国民经济部门?
属于农业经营类,指的是农民自愿参加,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种产业或者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合作社性质)。
供销社隶属哪个部门?
县级以上政府主管的供销社机关是同级***直属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比照公务员待遇,县、市、省、中央都有;县以下的基层供销社是自负盈亏的企业性质的经营实体。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中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行政级别为正部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
目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内设机构14个,监事会内设机构1个,下辖15个直属事业单位、15家主管社团和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管理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6家。
县级供销社的主管部门应该是县***,县级社主任由县***任命。市级供销社的主管部门就是市***了,主任也由市***任命。乡级供销社的主管部门是县供销社,村级分社主管也是县供销社。
县级以上***主管的供销社机关是同级***直属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比照公务员待遇,县、市、省、中央都有;县以下的基层供销社是自负盈亏的企业性质的经营实体。
一开始,新中国成立后不久,供销社的性质是集体性质的经济组织;
后来,有的划归了全民性质(也就是国企),有的仍然是集体经济组织;
市、县级供销合作社的性质是全民所有制,而乡、村仍然是集体所有制。
在城市也有国营的和集体的。商业局的下属公司内部也有国营与集体之分。
但无论国营还是集体,都在一个系统之内——供销系统。
供销合作社与商业局都属***财委直接主管。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有哪个部门监督?
农业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监管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本法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 也就是说各级农业部门对农业专业合作社有指导、扶持和服务的职责。具体的工作机构一般是各级农业部门的农业经济管理部门,一般是经管司(局、处、站)等。
农业合作社需要农牧局备案吗?
农业合作社,只要在注册登记机关办理了注册登记,[_a***_]到营业执照后,就会产生法律效力,农业合作社就会成立,农业合作社就可以从事经营活动了。农业合作社的注册登记机关是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谁登记,谁主管的原则,农业合作社既由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又属于注册登记机关主管,无需农牧局备案。因此,农业合作社不需要农牧局备案。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农村户口么?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单位,没有户口。
他是劳动人民或居民联合起来经营信贷业务的组织,通过储蓄、借贷调剂资金,解决社员生活和生产上的困难。
农信社体制是倒隶属关系,就是乡村成立信*社,然后乡级投资成立县级信*社,这样往上走,由于股东非常弱小,他是民营企业,他现在是一直从解放以后到现在都是国家在管理干部,因为他是民有国营企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上级单位是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上级单位是谁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