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财务公开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财务公开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报账要求?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责任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活动负责。
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每月必须按照规定日期到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集中报账、记账、结账、核对余额、盘点周转金、拨付报账资金。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集体经济合作社现金收入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在三日内由村财会人员交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代管入账。各类集体收入及票据的取得和审核要做到真实合法,手续齐全,事由清楚,不得设账外账,不准坐收坐支,不准平调、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不准瞒报收入,不准设“账外账”、留“小钱柜”。
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各项支出必须取得真实完整的合法原始凭证,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盖章,写明事由用途,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会签盖章、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同意并签字盖章,手续齐全方可到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报账,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进行账前审计,会计人员据实记账。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计核算方法?
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实行账内核算与账外核算相结合,以账内核算为主的核算形式 (凡不宜纳入账内核算但又需要加以反映的经济业务应进行帐外核算)。
其内容包括: 固定资产、库存物资的核算,对内,对外投资以及有价证券的核算,货币资金和借款的核算,承包单位及内部往来,应收 (付) 及暂付 (收) 款的核算,投资基金、公积金和公益金的核算,生产经营收支、其他收支和管理费的核算,收益及收益分配的核算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财务公开制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财务公开制度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