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纳税申报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纳税申报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那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国税发〔2008〕28号 第十九条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
总机构预缴的部分,其中25%就地入库,25%预缴入中央国库,按照财预[2008]1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第二十三条 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以上公式中分支机构仅指需要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该税款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当年不作调整。
纳税申报表要和记账凭证核对些什么?
检查应交增值税: (1)获取或编制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加计复核其正确性,并与明细账核对相符; (2)将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与被审计单位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核对,比较两者是否总体相符,并分析其差额的原因; (3)通过“原材料”等相关科目匡算进项税是否合理; (4)抽查一定期间的进项税抵扣汇总表,与应交增值税明细表相关数额合计数核对,如有差异,查明原因并作适当处理; (5)抽查重要进项税发票、海关完税凭证、收购凭证或运费***,并与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核对,并注意进口货物、购进的免税农产品或废旧物资、支付运费、接受投资或捐赠、接受应税劳务等应计的进项税额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因存货改变用途或发生非常损失应计的进项税额转出数的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 (6)根据与增值税销项税额相关账户审定的有关数据,复核存货销售,或将存货用于投资、无偿馈赠他人、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应计的销项税额,以及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计税依据确定是否正确以及应计的销项税额是否正确计算,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7)检查适用税率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8)取得《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及办理出口退税有关凭证,复核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 (9)对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实行核定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被审计单位,应检查其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正确执行。
如果申报增值税金额小于核定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金额,应注意超过申报额部分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10)抽查本期已交增值税资料,确定已交款数的正确性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怎么打印?
1、登录地税或国税网站,如果企业是在地税交个人所得税就登录地税网站,反之则登录国税网站。
3、点击纳税申报,进入查询页面,再选择相应的年、月份,就可以看到当月的所有申报表。
4、点击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直接看到的是个人所得税申报总表,上面有个明细表,点击进去,就可以打印个人所得税明细表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纳税申报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纳税申报表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