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冠省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冠省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能成为子公司吗?
农业专业合作社可以设分社,也可以成立合作社联社。 设立分社的问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中有明确的说明。可以参照一下。和设立合作社一样,也是需要到工商部门登记办理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为了确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本条例。全文共六章三十四条,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农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置总经理吗?
严格来说应当叫做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有总经理,董事长可以兼任专业合作社的总经理。去县城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护照的时候,就要求你设有总经理一职,要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同时合作社的章程中也会有具体标明
全国农民合作社数量最多的省份?
农民合作社数量最多的省份是山西。
截至去年底,全国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1.09万户,比2007年底增长了316%;实有成员总数141.71万个,成员出资总额880.16亿元,比2007年底增长了近400%。
2008年1月,***日喀则地区首批4家规范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结束了该地区没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历史。至此全国各省(区、市)都有了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地域分布来看,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和农业大省。
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最多的10个省份分别是山西、江苏、山东、浙江、河南、辽宁、四川、河北、江西、安徽。其中,山西省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户数最多,达1.28万户;江苏是成员出资总额和成员总数最多的省份,分别达93.57亿元和19.62万个。
目前,我国有200万家农民合作社,而山东省有农民合作社21万家,数量占全国的十分之一。作为当之无愧的合作社第一大省,山东紧紧抓住合作社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重大机遇,推动了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2021年农村确权合作社是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这一定义包含三方面的内容:
第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第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组成;
第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性质和功能是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同时,该法还从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角度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边界,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协议范本?
1、甲方将自己承包地及流转乙方耕地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交付乙方种植管理,由乙方统一整地、统一购种、统一购肥、统一播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统一存放、统一出售;
3、乙方负责入社所有土地从种到收全程机械作业,作业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机耕费由甲方在分两期付给乙方(播完后15天付清);
4、化肥、种子、农药品种[_a***_]由乙方同甲方协商选定(1—3个),由乙方负责统一购进,但价格必须低于市场平均价格;
5、乙方保证甲方每亩土地产量不低于1000斤,低于1000斤由乙方补齐,(自然灾害除外);
6、分配方式:秋收粮食全部归甲方(当年实际平均产量×入社土地面积=甲方所得粮食总量);
? 7、如果因天气干旱、浇水电费由乙方支出,甲方出工,土地保险费由乙方支出。
如果甲方不配合乙方工作,后果由甲方自负;
8、土地入社期限为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冠省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冠省名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