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转租农民土地纳税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作社转租农民土地纳税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经营场地转租如何交税?
1、根据财税[2003]16号文第三条第二十款规定:转让其受让或抵债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差额缴纳营业额。您租赁土地再转租,不属于营业税法规差额纳税的范围,应按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5%,计算缴纳“租赁业”营业税。
2、城建税按照营业税的7%计算缴纳
3、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照营业税的4.5%计算缴纳
4、房产税按照转租的差额依照12%税率计算缴纳
5、土地使用税按照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依照单位等级税额计算缴纳,贵市场具体单位等级税额到芙蓉区地税局咨询。
6、印花税按照取得的租金收入和支付的租金收入依0.1%税率计算缴纳。
7、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规定,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可以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调整了扣除的次序: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3.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因此,应纳个人所得税=(转租收入-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上述列举税费-2000)*20%
纳税人将承包地转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如何缴纳增值税?
感谢邀请,根据政府下发的文件,符合情况说明的是免收增值税的。
1、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3(三十五)规定,自 2016年5月1日起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四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增值税。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金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2017]90号)第四条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纳税人***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本通知下发前已征的增值税,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办理退税。
综合上述:2016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车魔法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如您不了解当时的税务情况,而多缴税时。根据财税[2017]90号文件下发前已征的增值税,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办理退税。
感谢邀请,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3(三十五)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四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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