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配问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配问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由谁批准?
-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如何分配?
- 农民专业合作社本年盈余如何分配?
- 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到的上级补贴可用于分配吗?
- 合作社认定标准?
- 企业性质为农村专业合作社,小股东如何退出股东名单?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由谁批准?
一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规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供分配的盈余是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可供当年分配的那部分盈余。一般分配原则是按与合作社的交易量和出资入股金额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如何分配?
合作社虽然对外通过经营活动取得利润,但是对内则不以营利为目的。根据这一特点,为了区别于其他营利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合作社的利润称为盈余。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年盈余与企业会计中的当年利润相对应,反映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一个会计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经营成果。计算方法是: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提留公积金,二是扣除公积金之后的可分配盈余。
农民专业合作社本年盈余如何分配?
农民专业合作社本年盈余弥补往年度亏损后,按社章规定进行盈余分配。分配原则是:1、提前公积金和公益金;2、决大部分盈余按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进行分配;3、少部分按社员入股资金进行分配。分配的具体比例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社章规定。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的多少都是由农民成员确定出资金额相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资金额,确定农民成员具体出资多少的出资清单,农民专业合作社本年盈余的具体分配都是按农民成员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到的上级补贴可用于分配吗?
不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不得拆分给成员,按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按照规定用途用于本社的发展;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并记载在成员个人账户中,但成员在中途退社时不能带走这部分资金形成的财产。
合作社认定标准?
农村合作社的认定标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5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可以有1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
第二章 标 准
1、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合作社成员人数在50人以上,其中农民占80%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成立
企业性质为农村专业合作社,小股东如何退出股东名单?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本财务年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成员名册报送登记机关备案。
也就是说 让合作社将你的名字从成员名册中删除,然后法定代表人签字,将名册重新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备就可以退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配问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配问题的6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