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和农民公社哪个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作社和农民公社哪个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人民农业合作社与人民公社有什么区别?
农业合作社的早期是由农民自发组建的小型合作、互帮互助的组织,其前提仍然是土地私有制,即土地是各家各户的,合作社只是在农忙季节调配劳动力。到后期,我国非理性发展农业合作社,所有制开始发生变化,进而产生人民公社。
人民公社是在高级农业生产社的基础上联合起来组成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成立初期,生产资料实行过单一的公社所有制,在分配上实行过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并取消了自留地,压缩了社员家庭副业,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这是有根本区别的:过去叫人民公社,现在叫镇人民政府(或者乡人民***),这是农村最基层***组织,同时也是社会主义组织的基层单位;人民农业合作社早期农民自发组建的小型合作、互帮互助的组织,只是在农忙季节调配劳动力。所以二者有着根本区别和差异。
农村经营体制包括哪些?
1.以土地集体所有制为基础。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其土地的所有制性质是劳动农民集体所有制。这种土地所有关系,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产生、发展,并在高级农业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化运行中确立、形成。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完全保留了土地为劳动农民集体所有的性质,这表明它不仅没有脱离社会主义方向,而且使已经建立起来的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得到了自我完善。
• 2.以土地“两权”分离为前提。
土地使用权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这是产生家庭经营这一基础层次的前提。实践证明:在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实行家庭分散经营的两权分离,一般优于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的两权合一。因为两权分离后,既充分发挥了家庭个人经营的积极性,又克服了集体高度统一经营的弊端。
• 3.以双层经营结构为基本特点。
所谓双层经营结构,是指集体统一经营的主导层次和家庭分散经营的基础层次。这两个层次有机结合,形成双层经营的基本构架。从动态的角度看,集体统一经营和家庭分散经营的发展、完善并非齐头并进,在不同地区不同条件下,集体统一经营的层次和家庭分散经营的层次在双层经营结构中的比重并不完全相同。大体有三种情况:一是统分结合以统为主;二是统分结合以分为主;三是统分结合,集体统一经营与家庭分散经营的比重相当。
由于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是我国农村经济制度的基本制度,而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核心内容又是土地经营权的承包,所以双层经营体制的基本经营内容是种植业。土地的均等分散承包经营、种植业生产力水平较低及其自身的特点,使种植业中的集体统一经营与家庭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具有特殊的意义。
农业合作化运动与人民公社化运动有什么区别?
收入和劳力分配的区别:
农业合作化是指互相合作,生产资料公用,但是所生产的产品和收入直接挂钩,多生产多得,少生产少得。
人民公社化是指吃大锅饭即大家一起生产,无论生产多少,收入一定的,平均分配。
人民公社化是属于大家一起干,无论干多干少都是平均分配,那就会造成部分人不会努力工作,就等着现成的,赞成倦怠,致使工业和社会的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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