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对供销合作社条例的评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对供销合作社条例的评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供销合作社农民合同工有什么待遇?
农民合同制工人指有农村户口、在农村有承包经营的土地、在城镇企业务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
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在按照单位工资总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时,已将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数额包含在单位的职工工资总额之内;农民合同制工人不享受与城镇职工相同的失业保险待遇,而是根据一定的条件,一次性地领取一定的生活补助。
农民合同制工人领取生活补助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连续工作满1年。短期务工,没有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不能领取生活补助。
2.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城镇企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由于工资总额中包括农民合同制工人因此,应当获得一定的补助。单位没有缴纳失业保险费,该单位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则不能领取生活补助。
现在已经打破了企业用工性质,无论是集体企业还是国有企业,其用工都实行了全员合同制。
供销合作社属于集体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其职工以国有企业中的职工,没有因企业性质的不同而区别,其待遇取决于企业效益、合同约定、工作环境及工作性质
乡镇供销社的职责和任务是什么?
1、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抓好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与发展。
2、参与组织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构建面向专业合作社组织的服务平台。
3、指导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社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农副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经营和再生***回收利用等现代服务网络建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
4、受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防汛救灾物资等商品的储备。
5、管理、监督本级社有资产,行使社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职能,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6、指导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制度建设,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促进合作社的联合与合作,维护供销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
7、代表本区域供销社参加上级社的活动,组织开展对外合作组织之间的交流活动,接受捐赠、资助。
8、管理所属学校,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为基层社提供服务。
9、对有关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协会等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和行业主管单位的职能。
供销社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政策法令,按国家计划组织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供应和农副产品、手工业品的收购,支援农业和多种经营的发展,领导管理农村[_a***_]。
通过购销业务,为工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为出口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基层供销社经营的商品零售、饮食、服务等经营收入应按规定适用税率缴纳营业税。其经营所得利润,应按《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缴纳所得税。
供销社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地方的有关政策、规定。
2.负责研究制定供销系统的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指导供销社系统的发展和改革,研究供销系统的发展思路。
3.负责对全县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4.负责向县委和县***及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企业的意见和要求,争取各项政策扶持,维护供销社及农民社员的合法权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对供销合作社条例的评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对供销合作社条例的评价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