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法条解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法条解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什么性质?
就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什么性质而言,这应该是由三个词组成的,即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是干什么的,他主要是从事农作物的种植工作的。而专业一词是对组织的约束,不允许有付业,商业,工业以及其它项目经营的。合作社则是由个体农户自愿加入和组织的一个以农民为主的合作体,这个组织应有一定的自***和各股民的话语权,即使国家的农业补贴也应除提留外按股分红,不应巧立名目骗取国家资金的正规群众组织。
合作社简单来讲属于特殊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在全球已经有有一百多年发展历史,并在世界各国的国民经济各行业中都扮演了重要角色,尤其是在农业领域发挥了关键作用,像著名国际农企佳沛、新奇士、恒天然背后都是农户联合起来的合作社组织在主导运营。我们国家自2007年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来,合作社数量持续增长,合作社总数2018年已经超过210万家。为了更好促进合作社的规范运营和创新发展,2018年7月起,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又正式实施。目前而言,合作社在农业农村领域发挥了非常重要作用,已经成为新型经营主体种的关键力量。当前,虽然有一些地区一些合作社的发展存在这样那样问题,但这并不能否定合作社已经在并将持续会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种发挥主力军角色。
农业合作社用自己的和用别人的有什么区别?
农业合作社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中,吸取国外农业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农业的发展情况而涌现出的一种新组织。
建立农业合作社的目的是把松散的农业生产以自愿合作的方式把种养植,管理,产品的收藏销售结合到一起,从而提升种养植的规模,规范种养植的管理,搞高机械化利用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产品的品质,实现农业高产高效。
目前农村的农业合作社发展较为迅速,但发展质量差异甚大。有的合作社有名无实,有合作社名不附实,也有个别们合作社违规经营被社会淘汰。但各地也涌现出来了不同类型和不同专业的农村农业合作社,这些合作社的特点是,抓住农业生产,收藏销售环节的难点,农民关注农业生产销售的热点,发挥合作社服务和渠道信息优势,为农民农业服务,既解决了农业生产上的问题,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也从中获利,发展壮大了自己,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你所提出的农业合作社是用自己的好还是用别人的好,这个问题应是以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你的专业合作社的优势是生产环节,那么销售就要用在这方面有优势的合作社。由于对你的合作社具体情况不了解,不能具体答复,请谅解,谢谢你的信任。
当下中国没有农业合作社,只有农民合作社,一字只差,千里之别,农业合作社应是某一类农产品的生产,仓储,加工,运输,销售以及服务者的横向联合,是土地,资本,技术,人才,装备等要素的联合,你是农场主,商家会找你下订单,种植服务商会找你解决收与种的问题,植保,施肥问题,\而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为主体(85%),一人一票制,拿一千万和拿一千元,表决权一样,不利于人才和资本的进入,限制了各生产及服务环节的合作,所以大部分都是空壳,少数拿到财政扶持资金的合作社形成了资产,还在运作,你问用自已和用他人的有何区别?正是发现了本质问题,即农民合作社产权不清,责权利不统一,法人治理不完善的问题,这些问题就是你产生疑惑的根源。是不是这回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法条解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法条解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