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成立清算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成立清算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需要几个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需要所有成员。
二、设定依据:
自愿申请。
(一)清算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人民***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 ;
(三)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的清算报告;人民***确认的清算报告;
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注销流程?
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如果要停业注销,首先要由部分社员代表组成专业合作社停业清算组,对专业合作社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清算。
清算方案经社员大会通过后,进行清偿结束后。即可以携带由专业合作社原法人代表(或清算组法人代表)签字的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关于合作社停业注销决定,直接到注册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即可。
农民合作社怎样注销?
1. 成立清算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或人民***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确认的清算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清算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其复印件(依法免除公告义务的不提交)、清算组全体成员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清算组成员和负责人产生的文件及名单。
2.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做出的解散决议、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有分支机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证明。
4.提交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6.以上需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或清算组成员签署的,成员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设立人加盖公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财政补助如何处置?
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后,此前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应该如何处置?
7月12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下发通知,明确此类情形下,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的清算方式及划转去向。
根据通知,财政部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两部门明确,《暂行办法》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行为。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不适用《暂行办法》。
根据《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在清偿债务后如有剩余财产,清算组应当计算其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总额。
两部门规定,剩余财产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应当优先划转至原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在地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划转至原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
同时,因农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等原因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的,剩余财产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应当优先划转至原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转产转业。
此外,涉及剩余财产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划转的,清算组应当将划转情况反映在清算方案中,并将清算方案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备案,同时做好相关财务账目、原始凭证等资料移交工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成立清算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成立清算组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