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购进农产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购进农产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购进农产品的账务处理?
企业购入免税农业产品,可以按买价的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款,并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销售免税产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开具普通***。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收购凭证的13%扣税)
种植合作社补贴政策?
在流转土地种植,可以享受给予经营业主和流出户一次性奖励每亩不等额的补贴,在税收方面享受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在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一、优惠类政策
1.税收优惠;2.用水用电优惠
二、补贴类政策
土地流转补贴、贷款补贴、购农机补贴、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农业保险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十条 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帮助和服务。
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餐馆向农业合作社买菜税怎么抵扣?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以按13%计算抵扣增值税。政策依据:财税(2012)75号文,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开给一般纳税人的享受了免税政策的***不能作为抵扣进项的依据。
如果购买方需要抵扣进项,可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开具农产品购买***,购买方自行履行相应程序。
购进农副产品没有***如何入账?
经营农产品的纳税人可以购领使用农副产品收购***,只要从农民手中直接收购的产品,可以开具收购***。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凭收购***上注明的收购金额计算抵扣进项税。
这样都就正规了,何乐而不为呢?销售时使用商品销售***。
这些只要纳税人申请,都能购领到的。
到此,[_a***_]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购进农产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购进农产品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