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三个阶段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三个阶段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三大改造的时间?
三大改造是在1956年底完成的。三大改造,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由中国***领导的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三个行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具体内容如下: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时间:1951年12月—1956年底。
内容:从1951年12月开始,党中央颁发了一系列的决议,规定了我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到1956年底,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在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三阶段后基本完成,全国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96.3%。通过合作化道路,把农民个体经济逐步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理论和实践。
1. 1952年到196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的“三反五反”运动和农业合作化运动,是第一次三大改造。
2. 1966年到1***6年,中国发生的“文化大革命”,是第二次三大改造。
3. 1***8年以后,中国进行了一系列经济改革开放,也被称作“三十年改革开放”,是第三次三大改造。
以上是及其概述。
农业的合作化是什么?
第一阶段:1949年10月至1953年,以办互助组为主,同时试办初级形式的农业合作社。
第二阶段:1954年至1955年上半年,是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第二阶段,初级社在全国普遍建立和发展。
第三阶段: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底,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第三个阶段,也是农业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时期。
生产队按劳分配什么时候开始?
确切讲是一九五七年开始,那时农村从互助组走向合作社又从合作走高级社也就是后来的人民公社,农民和社员,这样出现了按需分配按劳记酬的原则这个阶段时间不长在三年自然灾害时就停止了。
答案:生产队按劳分配是从有了人民公社开始那年。那时候是大队领导小队,小队由小队长带领社员去参加各项劳动,干一天活由记工员给记工分,秋收除去按人头分粮食,工分多的也多分,年终分红以工分多少发放…
现在告诉你,生产队按劳分配是从1957年的人民公社合作代开始的。
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管理,队为基础,按劳分配慢慢的变成了平均分配,严重的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改革开后放,农村是先.锋队,走分田单干,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生产力,发展了生产力,农民富起来了。
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有理事长和理事会吗?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即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两者必须为同一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六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本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扩展资料: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_a***_]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定义: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的定义。
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从概念上规定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另一方面,从服务对象上规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三个阶段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三个阶段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