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使用范围?
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的使用范围应该以该合作社依法成立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即经过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土地使用面积为准。随着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业生产专业化、规模化、产品商品化的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兴未艾,日益显现其现代农业生产的优势。但我们的现代农业一一专业合作社只有是在法治化的道路上经营,才能健康发展。
农业合作社种植范围?
农业合作社常见的种植范围:包括了种植培训、种植技术推广、种植业生产、种植业加工、种植信息技术以及农产品销售、
一、种植合作社种植范围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所以种植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大致为:
1种植生产资料的购买。
2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存。
3种植业技术服务。
4种植业信息服务.
5种植业生产
农民合作社和农村合作社有什么区别?
农民专业合作社既不同于企业法人、也不同于社会团体法人,而是一种全新的经济组织形态。
一方面,从概念上规定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另一方面,从服务对象上规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具体属那部门管理?
农业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监管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本法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 也就是说各级农业部门对农业专业合作社有指导、扶持和服务的职责。具体的工作机构一般是各级农业部门的农业经济管理部门,一般是经管司(局、处、站)等。
农民入农业合作社是怎么回事?
农业合作社是***形为,是把土地集体化。以前的农业合作社是土地使用权集体大家享用,按公分制计算劳动报酬。现在农业合作社有几种形式:在不影响个人使用国家分配的土地使用权基础上,利用闲散地、荒山荒坡、废弃地等,让广大农民集资或入股组建起来,利用农民闲余时间,种植或养殖农产品或发展蓄牧业,因地制宜搞活经济;
另一种形式象以前那样,把土地集中起来,大家共同种植或养殖,按岗位月拿工资,年底分成。
貌似公司制;还有***把土地集中,让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参资入股转让,建立新型的公司制的农业合作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