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村级专业合作社具体是怎么管理?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完全自愿的原则,自行合作,自我管理,真成形成利益共同体。
其次,要选能人为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懂经济,懂市场,懂销售,会管理,吃得苦,带头干,真正成为合作社的主心骨。
三是要有严格管理制度,都自觉为合作社出力。
一、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会计核算和管理水平,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
四、健全会计账簿,搞好会计核算。合作社都要设置相应的账簿。
五、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是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的核心。
六、合作社要定期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成员大会报告,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纠正。
七、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分配特别是盈余返还,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是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归宿和目的。
镇财政所是否有权取消农民的合作社(有证)?
没有权利取消农民的合作社(有证)。
因为合作社是依照法律规定组成的经济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如果镇财政所有权取消合作社,将会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严重损害了社会稳定和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合作社的合法性不仅仅基于证件或手续,更基于其创立的目的和真实的经济活动。
因此,如果有涉及到违法行为,镇财政所可以***取法律手段进行打击,但是不能擅自取消合作社。
总之,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我们的目标和责任。
镇财政所没有权力取消农民的合作社。
原因是:合作社是农村基层组织的一种形式,依据《合作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合作社的设立和解散需要符合特定程序和条件,同时需要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备案。
镇财政所作为财政管理机构,不具备取消合作社的权力,只能对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和资金审核进行监督和审查。
延伸内容:合作社是农村经济组织中的重要一环,是农民群众自主组织和自治的体现。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合作社的政策支持和培育力度,通过改革完善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机制,推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
因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需要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也需要规范管理和加强监督。
镇财政所没有权利取消农民的合作社(有证)。
因为农民合作社是在法律规定下成立的,并且在其合法经营期间,若无特殊情况,镇财政所不具有撤销其合法身份的权利。
在我国,农民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经营管理、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
如果镇财政所有要取消农民合作社的意向,需依法进行解除程序,如果没有按照程序解除,则意味着涉嫌违法行为,严重时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怎样有效监督农村种养合作社的运作过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从事同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贩销大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愿组织起来,在劳动、技术、资金、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一种运作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特点是上联市场、下联农户,融产供销于一体,它能够以其市场信息的优势,去指导和引导农民种什么、养什么,带动农民发展优势产业,形成“一乡一品、一村一品”;它通过为农户统一提供种苗、技术等一系列标准化服务,组织农户按照市场需求,有[_a***_]、有针对性地种植、养殖;通过商标注册、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提高商品的附加值,提高商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真正实现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市场相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弱势群体组织从诞生之日起,它的宗旨就是把农户组织起来,抱团经营,抵御风险。其一,直接与市场联接,实施订单农业,直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降低投资决策的盲目性。同时,联结龙头企业,增强技术、资金实力,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实施规模经营;其二,与农户联结,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互助合作关系,面对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可以通过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有效地减轻风险程度;其三,实现利润最大化。通过组织进行统一谈判和销售,增加谈判“筹码”,最大程度地提高农产品销售利润,通过组织成员批量购进农业生产资料等,可最大程度地降低生产成本,将组织内部加工和流通环节所获得的利润实行二次分利,有效保证农民收入稳定增加,把农民承担的市场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其四,维护行业竞争秩序。通过为农户提供市场信息,牵线搭桥,把农产品有序地引向市场,从而提高组织化程度,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增强农民承受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具体你可以到农合网上详细了解一下***://fz.b2cf.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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