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信用合作社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信用合作社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信用合作社属于什么银行?
农村信用合作社最初是由农民入股组建,并为支持农民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长期受中国农业银行的领导和业务指导,成为国家银行的得力助手,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农业银挂钩,在省、市、县建立联合社进行管理。现绝大多数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县为单位合并组建为农村商银行。
农村信用社是参照商业银行法管理的地方性农村银行类合作金融机构,其具有独立的性质,业务范围是向农村、城镇人口提供各种金融服务。
农村信用社也是经银监会正式批准设立的银行,在农村信用社存款照样可以享受《存款保险条例》的保障,存款在50万元以内,即使信用社破产也全额赔付。
另外,农村信用社在全国各省市地区都有网点,由各省分别管理。现在农村信用社都改名为农商银行,许多人误以为是农业银行或工商银行附属机构,其实不是。
种养大棚合作社申请流程?
由5名以上从事种养业或相关行业的自然人或组织发起。首先召开入社社员大会,通过合作社章程,理、监事会组成人员,选举理事长和监事长。
第二、选定合作社生产经营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规章制度、办公设备。
第三、携带合作社章程、社员大会决议、法人代表身份证、入社社员花名册、理事长、监事长决议、发起人***、合作社拟用名称等材料到工商部门的登记注册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条件有五名以上符合以下条款的成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合作社办理流程(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发证办理部门:所在地的市辖区或者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1、到工商局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核准合作社名称;
2、在广东红盾信息网下载表格(或到[_a***_]工商管理部门拿取),填报后到工商局登记办理;
3、具体要提交的材料:⑴设立登记申请书;⑵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⑶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⑷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⑸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明复印件;⑺住所使用证明;⑻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⑼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⑽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 收费内容:不收任何费用。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不需要年检。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一定要有出资额?
农民专业合作社享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是其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也是其合法权益得以保护的基础。
对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成为法人,必须具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条规定的五项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
(二)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只要具备上述条件,均可依法向住所地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代表人不一定必须是农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信用合作社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信用合作社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