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哪里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哪里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合作社的主管部门是谁?
农业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监管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本法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 也就是说各级农业部门对农业专业合作社有指导、扶持和服务的职责。具体的工作机构一般是各级农业部门的农业经济管理部门,一般是经管司(局、处、站)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由哪管理?
农业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监管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本法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也就是说各级农业部门对农业专业合作社有指导、扶持和服务的职责。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利机构什么主体?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集体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由农民入股自愿参加、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社员平等、民主管理、联合互助、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它的权利机构是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是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产生的理事会,监督机构是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产生的监事会(或监事长)。
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什么性质?
合作社简单来讲属于特殊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在全球已经有有一百多年发展历史,并在世界各国的国民经济各行业中都扮演了重要角色,尤其是在农业领域发挥了关键作用,像著名国际农企佳沛、新奇士、恒天然背后都是农户联合起来的合作社组织在主导运营。我们国家自2007年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来,合作社数量持续增长,合作社总数2018年已经超过210万家。为了更好促进合作社的规范运营和创新发展,2018年7月起,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又正式实施。目前而言,合作社在农业农村领域发挥了非常重要作用,已经成为新型经营主体种的关键力量。当前,虽然有一些地区一些合作社的发展存在这样那样问题,但这并不能否定合作社已经在并将持续会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种发挥主力军角色。
就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什么性质而言,这应该是由三个词组成的,即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是干什么的,他主要是从事农作物的种植工作的。而专业一词是对组织的约束,不允许有付业,商业,工业以及其它项目经营的。合作社则是由个体农户自愿加入和组织的一个以农民为主的合作体,这个组织应有一定的自***和各股民的话语权,即使国家的农业补贴也应除提留外按股分红,不应巧立名目骗取国家资金的正规群众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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