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全体设立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全体设立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人必须是全部成员吗?部分成员可以吗?
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数有规定吗?
设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进体制创新、完善基层组织体系的重要手段,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是什么?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是权力机关,它由全体成员组成。所有成员都可以通过成员大会投票等表决方式,集体行使权力,就合作社的重大事项做出决议。法律规定成员大会的职权主要有:
①修改章程。合作社章程的修改,需要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
③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⑥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⑦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⑧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必须全部是农民吗?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不一定全部是农民,因为根据经济学观点,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可以分离的,这就是说合作社所有权归农民,单不外乎可以找有经营能力的人来经营,他们也可以成为合作社成员,比如有营销网络的专业人才,有种植技术的人员,都可以聘请为成员。
怎样建立农民合作社党支部?
这主要看合作社的属性,也就是说是不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目前,农民合作社还只是一个合作经营联合体,属于一个集约机构。
即使具备了独立的法人资格,还要根据***和组织工作法,视合作社性质、党员数量,经请示上级党组织批准,方可设立党支部。
目前,农村合作社遵循的是自愿原则,发展也很不平衡,本村村民联合、村与村联合、跨行政属地联合等。设立党支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对于促进合作社的健康有序发展,的确有着重要意义,但条件还不成熟,各级组织部门应当进行可行性调查研究。比如本村合作社,因为属地管理原则,不可能在村党支部之外再成立一个党支部,这也不符合党的组织原则。而跨村、跨镇、跨区的合作社要是成立党支部,那这个支部又归谁来[_a***_],也是一个问题。
所以,这种思路和想法是好的,但目前尚不具备条件。并且,党的组织纪律规定,任何党员都不能自行设立一级党的组织,这样就没有了探索性实践的可能。
建议,你可以到当地县市组织部反映你的一些想法,咨询一些这方面的政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全体设立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全体设立人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