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处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处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行政处罚多久会消失?
行政处罚两年内可以消失。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报税不交罚款会怎样?
不可以,只要你取得了执照就必须报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很多优惠税收政策,根据你们的经营情况可能不需要缴纳税金,但是零申报也是需要报税的,申报是法定义务,过期不申报税务有权处罚的!
1.其实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上都是免税的,仅仅是履行一下申报手续而已。根据规定,即使免税企业,也必须依法办理纳税申报手续,不办理申报手续同样是要受处罚的。
2.报税可以不买软件,到税务局征收大厅实地申报也是可以的。
3.如果处罚通知单下来不去理睬,不会到***拘留人的地步,但税务局可以依法***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如此户今后被非正常注销,会影响法人代表今后办理企业事项,建议尽量不***取此下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套取国家项目资金?
有这种情况,但以后只会是越来越少。
一是申请国家项目资金程序比较严格,虚***的申报资料不会蒙混过关。
二是非法套取国家项目资金被发现后,处罚力度较大,加大了违法成本。
三是申报项目资金,必须要有前期投入,有一定的风险意识。
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财政补助如何处置?
我自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办合作社每个人的初衷不一样,我是有三个铁杆兄弟,一起商量的,一位杭州朋友,两位我老家的,大家共同出资,根据出资多少占去一定的股份比例,合作社,合伙创业,大家一定要够信任,不然还是别干的好,赔了大家心里没怨言,赚了红利一起分,我主要以种植养殖主,前面合伙主要种植花椒50亩左右,现在经过优化,移栽还有30多亩,后面养牛,养羊,种药材,我个人独自投资,提前都证求了他们的意见,老家就是地多,几百亩地等着我去开发,只差资金,毕竟农产品赚钱比较慢,至于镇府补贴,坚决不要,好几次镇里找上门,提供无息贷款啥的,没要,自己有多大肚子吃多少饭,赚赔都是自己的,如果破产解散,赔的都是我们自己投资点钱,如果有两***,合伙人肯定要根据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债务,带兄弟们不挣钱没关系,再弄个债务就不好看了吧,我是农业人,创业还是要脚踏实地,特别是农业,更是如此,很多时候现实很残酷,困难远比你想的多,如果破产,首先要做的就是资产清算,反正很麻烦,可以去工商局咨询具体步奏
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后,此前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应该如何处置?
7月12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下发通知,明确此类情形下,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的清算方式及划转去向。
根据通知,财政部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两部门明确,《暂行办法》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行为。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不适用《暂行办法》。
根据《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在清偿债务后如有剩余财产,清算组应当计算其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总额。
两部门规定,剩余财产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应当优先划转至原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在地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划转至原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
同时,因农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等原因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的,剩余财产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应当优先划转至原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转产转业。
此外,涉及剩余财产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划转的,清算组应当将划转情况反映在清算方案中,并将清算方案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备案,同时做好相关财务账目、原始[_a***_]等资料移交工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处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处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